凝聚检审合力 守护公共利益——韶关市检察院与市审计局签订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 2022-08-16 16:50: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检察公益诉讼中的协作配合,切实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近日,韶关市检察院和市审计局经充分沟通,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意见》提出,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应建立对口联系机制、信息通报机制,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就监督协作配合进行对口联系,轮值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部署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意见》提出,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应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以及办案协作机制。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者由于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导致环境资源与国有财产等遭受侵害或面临损害风险时,需要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在审计项目时发现涉及面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审计监督压力大、被审计对象不予配合等情形的,可以商请检察机关提供法律意见。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办案中发现属于审计机关职责范围内相关线索的,及时移送审计机关处理,同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商请审计机关派员提供审计专业支持。
    《意见》提出,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应建立联合专项行动机制人员交流和联合培训机制。双方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土地出让金、税收、财政补贴类国有财产流失,非法采矿破坏环境、水体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问题,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案件办理与监督力度。双方可互派人员授课,参加对方的业务培训、讲座授课,互相学习借鉴。
    《意见》的制定,既是公益诉讼工作的新探索,也是强化检察公益诉讼和审计机关协作配合的新举措。今后双方将以协作机制为依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