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在乐昌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委、韶关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办理各类案件2359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574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5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6件、公益诉讼案件202件,其他案件502件,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服务乐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推进平安乐昌、法治乐昌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践行司法为民,在平安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8件211人,批准逮捕112件16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11件507人,提起公诉361件440人。严厉打击洗钱犯罪,及时对上游犯罪案件进行摸排,提前介入夯实证据基础,批捕1件1人,起诉2件2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蔓延态势,坚持快捕快诉,从严打击上下游犯罪,批捕24人,起诉27人。严厉打击盗窃、诈骗、抢劫、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批捕50人,起诉65人。突出打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等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批捕49人,起诉57人。加大职务犯罪惩治力度,决定逮捕1人,起诉3人,移送相关线索2条。对欠薪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势,综合运用检察监督手段,与相关行政部门形成打击合力,建议移送立案2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2件2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惩治侵害 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5人,提起公诉29人。深入贯彻 “教育、感化、挽救”司法理念,把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一例”落实落细,对犯罪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9 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开展家庭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 72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30份,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0件, 以检察温情唤回误入歧途的孩子。争当普法教育践行者,检察长 带头14名检察官受聘担任乐昌市辖区15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在 全市中小学开展“防治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拒绝毒品”等主题的法治教育专题讲座17场次。开展“保护少年的你·新 时代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制作《开学季》《以法之名共护未来》《拒绝沉迷网游》等法治宣传视频,联合教育局全面推广至全市各校学生观看,帮助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颗法治扣子”,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打好“刑案筛查+公益调查”组合拳,强化公益诉讼调查核实,针对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接纳、招用未成年人等不规范经营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辖区内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倾听群众心声,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 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让人民 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始终坚持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访群众122人次,受理群众来信、 来访、网络信访55件次,受理控告、申诉等案件20件,七日内 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结果答复均实现100%。创新解决信访难 题,实现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办案常态化,坚持“谁包案、谁负责”原则,做实检察长包案、接访、带案下访、公开听证等工作,最 大限度确保“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聚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落实“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司法政策,依法向8名生活确有困 难的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
二、紧扣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作为
做好重点时期安保维稳工作。始终以最高标准、最严态度、最实作风、最佳状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担当意识,加强值班备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强化隐患排查,防范化解风险,做好涉检重点人员动态管理,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强化积案清理,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控告申诉案件办理质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强化配合联动,做好疏导防控,依托乐昌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教育疏导、帮扶救助以及执法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涉访人员疏导稳控工作。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紧密围绕韶关市委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乐昌打造粤北绿色发展先行地的工作要求,推深做实“生态检察”。依法对严重污染环境等损害生态环境犯罪严惩重罚,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行刑衔接,促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6件8人。认真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线索,对云岩镇禾尚田鸨矿非法采矿行政公益诉讼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磋商函,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生态修复职责,发挥协同治理作用,持续跟进整改进度,至2022年5月,矿区裸露山体已全部完成复绿工作。对污染环境、失火等破坏生态环境的侵权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实现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的共赢。如办理了近期发生的刘某某失火案,在刑事处罚不足以有效挽回生态环境损失时,对刘某某同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补植复绿责任,并赔偿生态修复费用9.5464万元,实现公益保护最大化,以高效的检察履职为地方大局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13人、起诉15人,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且退缴赃款、补缴税款合计230余万元的涉案民营企业等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协调公安机关、寄递监管部门,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协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在强化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组织检察人员892人次下沉一线,全力参与社会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检察职能,从严从快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扰乱社会秩序的各类犯罪活动,准确把握疫情防控政策,及时引导侦查机关正确处置涉疫违法行为,为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作出检察贡献。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精准监督的法治追求践行检察使命
促进司法公正,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第一时间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加强引导侦查取证19件次,从源头上把控好案件质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10件,纠正漏捕、 漏诉17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公安立案4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纠违通知书共91份,发出书面检察建议6份。多措并举推动“追赃挽损”,在办理侵犯财产、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案件中,努力挽回人民群众的损失合计9275万元,同比上升200%。加大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力度,持续强化对监外执行脱漏管等违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对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情形发出监督意见155份,采纳率达100%。
更新监督理念,精准做强民事检察监督。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牢固树立精准监督、全面监督理念。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份,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发出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份,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探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面对面与当事人耐心阐明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制度,积极引导当事人收集固定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劳动纠纷。
坚持与民同行,不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行政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0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份,采纳率100%。深入开展社会保障行政执法领域专项监督,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打破业务壁垒,受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对行政机关超期办案、认定事实不清的情形制发检察建议予以监督,获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围绕国家生育政策改革后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从人民法院受理的相关非诉执行案件中摸排线索,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案件7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的同时,有效维护了国家政策的正确实施。深入开展社会保障行政执法领域专项监督,抓住社会保障这一关键领域,从办理的涉农民工工资保障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中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线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拓展办案领域,切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受理线索51件,立案35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份,磋商函10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诉前整改率100%,法 院判决支持率100%,1起案件获评韶关市2017年以来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1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千案展示”案例。其中,办理食品安全领域线索7件,立案6件,发出磋商函5份,诉前检察建议1件,督促餐饮行业亮证经营,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古树名木保护等专项监督,督促追缴国有资产租赁资金15.8万元,进一步推动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持续在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安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领域发力,追偿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赔偿金5.1721万元,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四、坚持能动检察,以锐意进取的坚定决心提升工作质效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推开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在坚持依法能用尽用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升案件质效,今年来共不批准逮捕30件48人,不起诉49件53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3人,对436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8.8%。积极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87.1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5.32%。
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 第一时间介入,加强引导侦查取证19件次,从源头上把控好案 件质量。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要求,抓实用好管理指标,实现履职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2022年以来,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09。积极贯彻落实“少 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继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提高逮捕案件质量。进一步探索更有效的措施降低审前羁押率, 当前诉前羁押率下降到37.09%,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将“阳光检务”落到实处,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85条。接待律师阅卷89 人次,保障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知情权。利用“两微一端”等新 媒体推送检察信息216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举办案件公开听证会,以看得见、听得懂的形式审查办理有较大争议或有 重大社会影响性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五、筑牢发展根基,以管党治检的政治自觉锻造检察铁军
坚定立场,强化政治建检。坚持将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检察工作重要决策、敏感案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重大案件办理、检察改革部署等重点工作,定期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年召开党组会议26次,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派驻纪检组的监督。精心培育“党建+公益诉讼,双轮驱动守护美好生活”特色党建品牌,促进党建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科学、依法、有效管理保密事项,及时处置涉检舆情,充分利用“两微一端”传播正能量,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务实笃行,展现素质强检。用好“检答网”、中检网等学习平台,干警参学率、完成率均100%。强化“岗位练兵”,举办“双周讲坛”21场次。开展为期三年的“青年干警培养计划”,成立学习班,以《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为读本,开展研学24场次,实现各类人员全覆盖。通过开展读书活动、青年干警上讲台、对抗辩论赛、模拟法庭演练、现场观摩教学等系列活动推进全员能力素质明显提升。坚持问题导向,构建正面激励与负面评价相结合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强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案件评查等工作,评查案件239件,及时向承办检察官通报评查结果,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进的工作目标。
严管厚爱,突出廉洁从检。加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力度,以“勇于自我革命,永葆先进纯洁”为主题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开展廉洁读书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宣传教育等活动,增强干警抵御风险能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每月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填报,进一步规范检察权的运行,打造拒腐蚀防围猎的“铠甲”。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新形势下,服务保障乐昌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四大检察”职能发展仍不平衡,法律监督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己任,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持续推动乐昌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为乐昌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持之以恒讲政治顾大局,以更优司法助力乐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落实好党中央和最高检的决策部署,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体现深化学习贯彻的成效。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韶关市委《实施方案》,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各项工作,为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保障。
二是持之以恒保民生护民利,以更深情怀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法治乐昌建设。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特别是个人极端犯罪,深入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氛围。扎实服务“六稳”“六保”,慎重处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真组织公开听证,用好认罪认罚从宽、检调对接等制度机制,扎实做好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以高质量法律监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持之以恒强化法律监督,以更大作为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决贯彻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更加注重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确保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持不懈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力度,助力打赢蓝天、绿水、净土保卫战。
四是持之以恒夯实队伍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绝对过硬检察铁军。加强统筹融合,扎实开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围绕 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完善业绩考评,优化检察官精准管理,不断 加强检察政治建设、推动履职能力提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在党的二十大期间提出的“五个牢牢把握”、《中共中央关于认 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提出的“九个深刻领会”等要求,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 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检察业务素能、 夯实基层基础。要突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多种形式岗位练兵, 努力提升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履职能力。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 腐,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 高素质检察队伍。
新时代新征程。我院将在乐昌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善作善成,坚定法治信仰、坚守法治精神、坚持守正创新,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更加自觉扛起检察机关的责任使命,助力更高水平平安乐昌、法治乐昌建设,努力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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