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发布时间: 2026-04-01 11:27: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我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及当事人到场参与,全程公正有序、规范透明。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通报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情况,详细阐释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参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围绕案件焦点充分提问、独立评议。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处理意见。此次公开听证,既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通过以上案例,你可能会问:什么是检察听证?又有哪些案件可以开展检察听证?该如何启动听证?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关于检察听证的知识点:

一、什么是检察听证?

检察听证,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等,当面听取当事人、听证员及相关人员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二、哪些案件可以召开听证?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

对审查逮捕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帮教条件存在争议的案件,也可以召开听证会。

三、检察听证的启动方式有哪些?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检察听证的有两种启动程序:

(一)依职权启动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办理需要,主动决定召开听证会。例如,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案件有较大社会影响等情形时,人民检察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启动听证程序。

(二)依申请启动: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出申请,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决定是否启动,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同意召开听证会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参加听证人员有哪些?

听证参与人员涵盖多方力量听证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担任;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是核心参与方;此外,办案人员、证人、鉴定人等也会根据案件需要参与听证,确保各方声音都能被倾听。

、检察听证是否都公开举行?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五条规定,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听证会一般公开举行。而审查逮捕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以及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案件的听证会一般不公开举行。

、检察听证的作用是什么

听证意见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但不是唯一依据。人民检察院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充分吸纳听证意见,依据法律规定,依法独立作出处理决定,听证意见等材料将作为案件办理材料归入办案卷宗。

 

检察听证架起了人民检察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群众在亲历中感受法治温度,以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注入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