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浈江检察十大精品案件之一】酒驾被查“飙演技”,拒不配合触法网

发布时间: 2025-01-02 12:39:00 来源 :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是深入人心的观念了,可是总有些“顽固分子”,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不仅酒后开车,遇到交警检查拒不配合,甚至还驾车逃逸,做出种种疯狂举动,最终难逃法网!

 

1.酒驾逃逸,与交警上演“猫追老鼠”戏码

2024年61日凌晨1点,某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员像往常一样执行巡查任务,突然发现一辆红色小轿车一直开着双闪低速行驶,影响后方来车正常行驶。路政员喊话后,轿车驾驶员沈某拒不停车,路政员提醒无效,随即报警。交警赶到后,多次通过警车扬声器要求沈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沈某拒不服从交警的指令,以“车辆出了问题停不下来”为由,继续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与交警上演“猫追老鼠”的戏码。期间,沈某还企图通过强行变道逃跑,慌乱中与执勤警车及其他车辆先后发生两次碰撞事故,事故发生后其仍然拒不服从交警指挥靠边停车。为消除高速公路上的安全隐患,执勤交警强制截停沈某驾驶的车辆。

 

2.拒不配合“飙演技”,醉上加罪

交警截停车辆后,闻到沈某身上散发酒味,要求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沈某拒不下车,企图逃脱,并在交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推搡交警。逃脱计划失败后,沈某“演技大爆发”,通过撞墙自残、对着酒精测试仪假吹等方式,不配合酒精呼气测试,故意拖延时间。在交警多次耐心劝导教育下,沈某最终配合交警进行检测,测试仪显示其酒精含量高达201mg/100mL!随后,交警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经血检,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0.21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

 

3.提前介入精研判,检察履职现真相

公安机关将沈某抓捕归案后,对其行为定性有争议,便邀请浈江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对案件进行研究探讨。承办检察官迅速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查阅现有卷宗、综合分析研判收集的证据,认为沈某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两次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责,并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情节恶劣,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其行为是故意犯罪,构成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随即将此案移送浈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当检察官对沈某进行讯问,问及其为何拒不配合交警检查时,沈某再次“戏精上身”,还想再挣扎一下,称其因为父亲病重,回家心切,并谎称刹车失灵无法停车,对其碰撞警车的事故表示记不起来。检察官立即调取警车行车记录仪视频和车辆事故鉴定意见书,在确凿证据面前,沈某终于低下了头,承认其醉酒驾驶的事实。检察官教育沈某,酒后开车已违法,暴力抗法更不该,只会“醉上加罪”,沈某表示特别后悔,愿意认罪认罚,请求判处缓刑。鉴于沈某的犯罪情节较恶劣,不适用缓刑。最终,沈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检察官提醒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万险!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更是涉嫌犯罪,不管喝了多少酒,一旦触犯“酒驾”这条红线,都要承担沉重的法律成本。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