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整治人防工程行政公益诉讼案
浈江区某小区居民热议:“原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有一部分属于人防工程啊?以前从来不知道呢!”“我看着和普通车库也没有什么区别呀,而且积水严重,下雨天不穿水鞋都没法走过去呢!”“我以前倒是注意有个人防工程标识,但是也不知道它是干嘛的,还有车库里的这些大铁门有什么用呀?”“这次检察院的专项行动,军事检察院都出动了呢,提高了我们对人防工程的认识……”
小区居民热议的人防工程整改是怎么回事?检察官带您一探究竟。
全面摸排?发现问题
2023年底,韶关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浈江辖区某商业区的结建式人防工程存在防空效能受到影响的情形,将案件线索移送浈江区检察院办理。浈江区检察院收到线索后,联合广州军事检察院开展辖区人防工程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经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浈江辖区人防工程存在防护设施、消防、应急照明设备未及时维护,人防工程设施被擅自占用,未规范设置标识牌、墙面渗水以及地面积水等问题。2024年3月中旬,浈江区检察院对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磋商研讨?达成共识
3月28日,为厘清行政机关职责,达成整改共识,浈江区检察院召集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圆桌会议,对实地走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行政机关职责、整改措施等进行了磋商。经磋商,各行政机关对各自在人防工程方面的职责均无异议,并对人防工程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达成了整改共识。
公开听证?听取意见
4月18日上午,针对磋商会中未达成一致整改意见的问题,浈江区检察院联合广州军事检察院共同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浈江区检察院罗欣检察长主持,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律师、“益心为公”志愿者担任听证员,韶关军分区、市检察院、市军民融合办相关负责人列席,各相关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参与听证。听证会上,经听证员一致评议,最终形成一致意见,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就听证事项中的问题予以整改。
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4月28日、29日,浈江区检察院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职,及时排除影响人防工程防护效能的情形,并加强监管,注重宣传,切实提升群众对人防工程的保护意识。
浈江区委区政府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5月7日,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罗奕文主持召开浈江区结建式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部署会议。各行政机关立行立改,制定了《韶关市浈江区人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浈江区2024年结建式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检查工作方案》,联合对辖区人防工程开展全面大检查,以点带面实施整改。
“回头看”?见证实效
7月15日至17日,浈江区检察院对辖区人防工程现场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各人防工程现场已焕然一新:防护密闭门已除锈,擅自围蔽人防空间的挡板已拆除,随意堆积的杂物已清理,故障应急灯、损坏的消防设施、排水沟井盖已更换,渗水墙面已做修复。走访过程中,辖区某小区居民欣喜地告诉检察官:“现在地下车库不积水了,墙面不漏水了,消防设施也明显增加了,居住环境变好了不少。作为业主,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了更好的保障,在这住得更安心、更踏实了。”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八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隐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是实施人民防空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我国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平时为经济建设服务,战时为人民防空的重要作用。但由于长期生活在和平年代,公众对人防设施重要性认识不够,建设单位在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中亦存在缺位,甚至存在“求利舍人防”的短视行为。
在此案中,军地检察机关统筹协调,充分调查核实,厘清监管职责,推动行政机关协调履职,确保人防工程发挥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救援的职能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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