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广州会馆,位于县城解放路82号,始建于清代嘉庆年间,由当时在始兴经商的广州人捐资购置,作为始兴重要的历史建筑,于1990年被始兴县人民政府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然而,因长期闲置、年久失修,会馆一度面临屋面破损、消防设施缺失、周边环境杂乱等诸多问题,木质结构受潮的腐蚀风险加剧,这不仅危及建筑本体安全,更让其文化传播功能难以发挥,公共利益受损较为明显。
一、公益诉讼检察介入,破解古建保护难题
始兴县检察院在文物保护专项监督中发现该线索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为全面掌握会馆情况,检察人员通过实地勘查、邀请专家论证、走访周边群众等方式全面固定证据,明确了有关部门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始兴县检察院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在限期内落实建筑修缮、安全隐患排查、周边环境整治等措施,为会馆“续命”筑牢法治根基。
有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广州会馆进行了全面修缮和活化利用,成效显著。
二、文物保护“回头看”,推动古建“活起来”
文物保护绝非“一修了之”,更要让历史文脉在当代焕放活力。始兴县检察院并未止步于检察建议的落实,而是开展了一场聚焦文物“活化利用实效”的“回头看”,全力推动会馆保护从“修得好”向“用得活”转变。
(一)坚守保护底线,杜绝形式整改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公共文化资源,其保护既关乎历史传承,也与群众文化权益息息相关。始兴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介入,破解“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监管难题,让受损公共利益得到实质性修复,彰显了“检察蓝”守护文化瑰宝的责任担当。为确保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始兴县检察院与有关部门联合文物保护专家,对照检察建议逐项核查屋面翻新、墙体加固、消防设施配置等情况,确保建筑本体保护不留死角,杜绝“表面修复”“应付整改”等问题,以持续监督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二)聚焦活化质效,坚守公益属性
始兴县检察院聚焦会馆活化利用的合规性与公益性,避免“重开发、轻保护”的倾向,重点核查广州会馆是否偏离公益属性,监督展览展示、文化活动等业态是否符合文物保护要求。近年来,广州会馆作为始兴新的文化地标,为始兴文旅产业注入新活力。广州会馆不仅常态化举办“明清商贸体验日”“广商故事讲座”等文化活动,还成功举办了“庆国庆迎中秋百家宴联谊会”“百集文旅微短剧《乐乐成长记》”开机、第一季杀青仪式等特色文化活动。2026年1月16日,民进始兴县总支部与始兴广府商务文化研究会在此联合举办“春联万家·策马启新”活动,以文化惠民的方式传承传统年俗。广州会馆通过一系列的文旅活动实现了“重生”与“焕活”,“保护与活用”的良性循环。
(三)推动以点带面,文物保护专项全面推进
从闲置古建筑到文化惠民空间,广州会馆的华丽转变印证了“保护文物不是把文物锁进博物馆,而是让老百姓的日子和古建筑一起活络起来”的理念。从检察建议的“一纸督促”到“回头看”的“全程跟进”,广州会馆的公益诉讼实践充分说明,文物保护既要“救急”解当下之困更要“长效”谋长远之策。公益诉讼的法治刚性,最终转化为群众可感可知的文化温度,实现了文物有效保护、文化赓续传承与民生持续改善的多赢格局。
始兴县检察院以广州会馆文物保护“回头看”工作为重要契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在辖区内部署开展全域文物保护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针对始兴县文昌阁、沈所塔、满堂客家大围等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周边环境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持续跟进文物周边垃圾清运、绿化提升等配套措施的落实情况,让文物保护区域既“宜居”又“宜观”。
三、以案释法,公益诉讼守护文物的实践启示
文物保护是守护文明的接力赛,案件办结不是终点,而是推动长效保护的起点。从发现问题到制发建议,从督促整改到活化利用“回头看”,始兴检察院秉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司法理念,通过公益诉讼的完整监督闭环,推动始兴广州会馆从修缮保护到文化惠民的华丽蜕变,让百年会馆既留住了历史肌理,又焕发了时代活力,更为岭南文化遗产保护筑起了坚实法治屏障,向社会生动传递了“文物保护人人有责”的法治理念。
如今,广州会馆备受群众好评的一系列文化惠民活动,正是公益诉讼文物保护交出的生动答卷。始兴县检察院以法治初心守护历史文脉,让文物保护从“一纸建议”切实落地为“民生福祉”。公益诉讼的法治护航从未停歇,始兴县检察院将继续以公益诉讼为笔,以法治力量为墨,让更多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中活化、在传承中发展,让千年文脉绵延不息、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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