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方便群众反映诉求,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安排,即日起,始兴县人民检察院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网络信访。如需向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反映诉求,请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12309中国检察网”APP提出,也可向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写信,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永安大道始兴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12500。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依法审查,及时回复和答复。
二、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多人采取走访形式反映同一诉求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其他人员不要到接待场所聚集。
三、严格疫情防控。来访群众进入接待场所,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有体温异常等症状的,请及时就医,不要进入接待场所。
始兴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8日
Copyright 2008-2020 韶关阳光检务网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55572号-3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工业西路71号 邮政编码:51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