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丰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考生听打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5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现将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总成绩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一)。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8:00前到达新丰县中医院大门前,届时请携带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个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及体检费(300元),空腹前往。逾期不到者,当自动放弃处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熟悉体检事项。请考生阅读本公告后,于4月20日上午12:00时前将本人姓名回复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电话回复:0751-6849116),确认已获悉体检通知。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
附件:
1、《新丰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新丰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17日



附件2:
体检须知
一、考生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第2页由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四、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八、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规定向县人社部门、县检察院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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