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笔试、听打测试成绩公示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韶关市检察院机关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方案》(韶检政﹝2019﹞25号)的通知和有关规定,现将笔试、听打测试成绩公示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 达到最低分数线按报考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以内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2月7日(星期五)下午15:30开始,14:45前报到完毕。
面试地点: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新丰县丰城街道法政路1号
联系电话:0751-6849151、18948848792)
三、面试形式
采取全封闭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四、面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参加面试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日下午14:45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候考室报到,15:00开始封闭抽签。14:45分未能进入候考室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进入候考室后,将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面试前要在候考室等候,不准擅自离开候考室。
3、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进行抽签,确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并佩戴面试序号牌进入考室,进入考室后不得自报姓名和准考证号,只得报抽签号。
4、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5、在面试中,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资料,不得携带任何录音设备(包括MP3、MP4),不准用笔记录主考官提问的内容以及严禁在面试过程中吸烟。
6、在面试考室内回答问题时应使用普通话,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7、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离开考场。
8、考生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9、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面试人员如不遵守上述纪律第2、3、4、5、6、7条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或成绩。
六、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粤人社发[2013]21号文规定,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并在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网公示。(点击基层人民检察院→新丰县人民检察院)
七、体检、考察、审批
1.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3.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网公示。
附件:
1.《新丰县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笔试、听打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
新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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