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普法护民生,不止“3·15”!

发布时间: 2026-03-18 08:44:00 来源 :
 为深入贯彻2026年“提升消费品质”消费维权年主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优质的消费环境,新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走进南门塘任予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将法治温暖送到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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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保健产品不能轻信‘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阿姨,如果您购买到过期或假冒伪劣商品,可以通过宣传单上的这些渠道进行维权。”活动现场,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日常生活场景,解答大家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困惑与难题。同时,反复提醒老年朋友切勿轻信夸大宣传,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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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被骗了怎么办?”““买的农资有问题,该找哪个部门?”“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办?”“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向谁举报?”面对群众提出的一个个具体问题,检察干警耐心倾听、逐一回应,结合具体案例,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并明确告知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等渠道寻求帮助,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让法治成为消费环境的“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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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持续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