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6-02-02 15:20:00 来源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3上旬6旬,县委第二巡察组中共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以下简称“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清晰划分到人、压力层层传导到位。整改期间,院党组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了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全面推进整改。院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建立“清单式管理、台账式推进、销号式整改”机制,推动巡察整改“一抓到底”。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主动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领全体干警真抓实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强化跟踪督导,院党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及时分析研判,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聚焦巡察反馈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做到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2025年9月以来,重新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6项,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政治理论学习有待提升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党组会议、各支部会议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检察实际制定本院落实“第一议题”的工作机制督查机制,政治部每季度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督查。

2.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落差问题。一是已对新丰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内容进行补学。二是科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严肃纠正照搬照套上级计划的行为。三是精准落实计划,做到只增不减,2025年实际学习与计划的契合度为100%。

3.针对学以致用有所欠缺问题。构建“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内部协作机制,双向移送案件线索,同步查办刑事案件、公益诉讼线索,溯源治理民生热点问题。经本院检委会审议通过,已发文施行《关于建立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

(二)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一是已从2022年起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二是院党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内容,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三是优化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抓党建工作述职内容。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微信公众号管理,确保定期推送聚焦检察职能的原创内容。二是积极对接主流和法治类新媒体拓展渠道,扩大公众号影响力。三是建立部门月度供稿机制,提升意识形态阵地内容质量与输出稳定性。

3.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采购并全面安装正版政务外网办公软件、版式软件、防病毒软件及工作网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定期开展电脑全盘扫描与病毒查杀。二是规范办公设备使用,建立台账并定期安检。三是规范原创与转载文章“三审三校”流程,明确审核责任及标准,要求转载须源自权威平台。

4.针对宣传阵地管理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对全院各宣传阵地进行大排查,排除相关隐患。二是细化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定期开展宣传阵地隐患排查,每年开展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督察并进行通报。三是建立上墙内容“三审三校”机制。

(三)法律监督能力不够高,司法监督质效有待提升

1.针对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两项监督”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案件化办理纠正违法事项。对于开展侦查活动监督,严格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巡察整改以来发出的《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及《纠正违法通知书》均严格按照要求审批。二是汇总制作2021年以来侦查活动监督案件清单,筛出反复出现的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制发检察建议书,增强监督质效。

2.针对财产刑监督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经核查是卷宗装订错误,已重新核对装订完成。二是加强档案材料管理。严格要求对每份材料的涉案人员、对应表格等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移送归档。三是组织检察室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让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财产刑监督工作中材料准确匹配的重要性。

3.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不足问题。一是对实地监督相关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发出“监督意见书”。二是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定期实地监督,明确监督频率、监督内容及标准,确保对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深入实地监督。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移交表》等档案资料的监督审核,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

4.针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一是每周有针对性地找在押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在仓内的情况、看守所日常管理情况。二是驻所检察人员严格规范填写检察日志和谈话记录,统一、详细地记录日常检察工作的全部情况。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有差距,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温差问题。一是强化精准法治教育,组织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深入学校、社区、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二是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办案中发现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三是加强与司法社工机构合作,提高社会支持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四是召开侦协办专题座谈会,与侦查机关、法援中心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五是核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是否存在违法共性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2.针对“益心为公天下为公”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问题。一是拓宽接触“维度”,与志愿者保持多形式、常态化联络,通过微信群征集线索、现场会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强化互动深度,在“益心为公”志愿者联络群通报线索立案及办理情况。三是全面提升“参与度”,主动邀请志愿者参与案件听证、整改效果评估,增强志愿者参与感。

3.针对司法救助主动性不够、工作待加强问题。一是主动挖掘司法救助线索,强化线索研判。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工作流程,做到以“实地走访为主、电话询问为辅”的方式开展司法救助案件回访工作,并规范填写《回访登记表》。三是丰富宣传形式,制作宣传单并设置宣传点,加强宣传成效。

(五)检察业务水平不够高,推进平安新丰、法治新丰建设有差距

1.针对办案期限过长,办案效率不高问题。一是制作《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建议庭审程序审查表》,排查建议速裁程序案件是否符合要求。二是开展积案清理工作,自查现有积案情况,制定积案清理完成进度表,切实提升办案效率。三是对于拟做不起诉案件,均至少提前三天开展内部沟通,确保及时移送反向衔接线索时间。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制定《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时效激励实施办法》。

2.针对文书制作不严谨问题。严格落实案件质量检查工作要求,针对在办案件开展文书制作质量检查。

3.针对文书档案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专人核查档案,逐卷推进问题整改。二是梳理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各环节关键节点,建立档案全流程管理机制。三是组织开展《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专题培训。

(六)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有待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仍有差距

1.针对检察委员会运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在起草本院新三定方案建议稿时,已建议将专职委员和专门办事机构编制纳入新方案。在人员变动时,同步考虑检委会委员配备问题。二是组织专题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时间节点、责任机制。三是强化会议记录管理,会议记录及时由全体出席的委员签名审核,确保记录规范、及时。

2.针对政治轮训质效有待提升问题。一是加强总体规划,已于2024年起每年制定政治轮训年度计划,报县委政法委备案。二是严格执行年度计划,由政治部牵头落实培训情况。三是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不局限于讲座形式,对适当的专题积极采用读书会、观影会、现场教学等进行学习。2025年已组织3场现场教学、1场爱国电影观影活动、1次读书会。

3.针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一是提前做好谋划,2024年后每年初均按时报送上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政治要件贯彻落实等工作情况。二是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政法工作条例》和县委政法委工作要求,按时报送请示报告,由办公室一口报出并做好登记。

4.针对领导干部司法办案的履职示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要求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头雁”示范作用,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案件,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25年以来领导干部办案情况均符合要求。二是强化案管部门工作,定期通报检察官办案数,对办案数未达标检察官进行提醒,并合理分配案件。

5.针对检务公开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检察听证工作业务流程、案卡项目、工作文书与报表使用指引(2024年版)》,压实各环节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规范性。二是安排专人管理听证事务,在院微信公众号、院公告栏规范发布听证公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司法参与权。

6.针对相对薄弱基层院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梅坑检察室已施工完毕并投入使用。二是加强与各有关单位联系,积极到县妇联、县残联走访联系,摸排司法救助线索。三是定期向有关部门调取低保名单、低保边缘人群等相关信息,利用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中司法救助模型。

7.针对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不够严格问题。一是由政治部牵头做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督导工作,明确要求把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列入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开展“三个规定”填报事项培训,增强普通干警的填报意识与鉴别能力。三是对近年来干警填报“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分析,对填报偏少的干警进行集体谈话,推动“逢问必录”。

8.针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存在差距问题。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调研计划,由第三检察部进行督促。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年底作为业绩考评、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的参考。三是2025年完成16篇调研文章,目标任务完成率100%,其中4篇被上级刊物采用。

第二方面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风险排查时间节点要求。每年10月进行年度例行大排查,在有重要分工、关键岗位人员调整时及时组织排查。二是加强学习研究,进一步厘清并完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确保精准防控到位。

2.针对党内谈话不够重视问题。一是切实规范谈话记录,严格按照谈话记录本的要求填写完整,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二是强化政治责任,要求谈话人对谈话记录本进行严格把关,引导被谈话人结合本身实际深入表态。三是常态化开展督导,确保谈话效果可追溯。

(二)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针对文风不实问题。一是坚持领导带头,要求认真结合岗位职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防止机械参考。二是建立把关机制,党支部对党员干部材料进行把关,政治部对科级干部材料进行把关。

2.针对个别干部参加培训班迟到被通报问题。持续狠抓学风会风,2025年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将该通报列入警示教育大会案例学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1.针对工程项目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明确采购决策程序,工程项目未经相关会议审议不得实施采购。二是健全项目资料审核机制,由办公室对采购资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前置审核,确保会议决策依据充分。三是加强会议记录管理,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归档,确保过程可追溯。

2.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督不到位,验收把关不严问题。一是规范项目前期设计管理,要求结构安全、技术复杂类项目必须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出具设计图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二是完善验收机制,组建3人以上验收小组对资料与实物一致性进行核查,重大项目引入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对项目监督与验收责任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压实管理责任。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针对重复报销补助问题。一是已全额收回相关款项并上缴财政。二是严格执行报销审核制度,实行“部门初审、财务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三重审核机制,定期开展报销凭证抽查。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财经规定,进一步明确报销纪律。

2.针对报销入账手续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报销凭证管理,要求报销必须附全活动方案、签到表、费用清单等资料,确保支出真实完整。二是强化公务卡使用管理,明确公务支出原则上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并建立使用情况定期通报机制。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健全资产登记机制,明确资产采购验收合格后须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并同步进行财务核算。二是落实年度盘点制度,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及时处理盘盈盘亏,确保账实相符。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

4.针对工会费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会费收缴时间,调整为每年年初收取。二是严格工会经费支出管理,要求活动前制定方案并经审议,报销时附全相关凭证,实行工会与财务双重审核。三是推行工会经费收支公示制度,每年定期公开,接受会员监督。

5.针对合同履约不到位问题。一是规范合同履行与票据管理,要求合作方严格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确保票据与合同主体一致。二是建立合同全流程监督机制,实行签订前联合审核、履行中专人跟踪、到期后联合验收,确保合同执行规范。三是加强合同与财经纪律培训,定期组织学习并开展履约情况抽查。

第三方面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一)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

1.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不规范,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一是严格要求“三重一大”讨论事项不能省略与会人员发言要点,做到应记尽记。二是进一步细化本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按规则议事和记录。

2.针对未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中签名问题。经核查原因是对如何将会议结果告知请假人员存在理解偏差。已进一步细化本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应参会人员请假的,可通过签收会议纪要的形式告知会议结果。

3.针对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按要求严格执行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度。二是组织全体支部委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文件和规定,确保每位支委深刻理解末位表态制度的重要性和适用范围。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

1.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一是强化民主生活会的督导,院党组书记亲自抓,政治部主任具体抓,确保开门见山、批评有辣度。二是强化组织生活会的督导。支部书记全程把关,党总支派员列席。

2.针对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完整问题。一是举办专题培训,明确严格按步骤流程严肃召开组织生活会,并规范会议记录和资料归档。二是组织生活会方案报党总支审查,确保议程完备。

(三)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

1.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专项培训,明确预备党员只能列席会议,不参加评议和被评议。二是规范流程管理,明确“现场计票-双人核对-结果公示-记录同步”全流程要求,防止数据偏差。

2.针对个别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时,未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问题。组织各支部委员参加专题培训,对支部换届工作全流程进行深入学习,确保换届党员大会流程完整、规范。

(四)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够严格。

1.针对选票制作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支部选举选票制作培训,深入学习姓氏笔画排序法。二是加强指导,明确换届前由党总支、政治部对整个流程进行监督,确保选票制作规范。

2.针对书记选举和确定委员分工程序有误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党组织选举工作培训,明确换届后支委会第一次会议程序。二是压实责任,会议流程由党总支、政治部进行审查督导。

3.针对个别支部换届选举大会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已组织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业务培训,强调不得使用提纲式记录。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标准,已采用县直属机关工委关于支部大会记录参考模板,结合实际高质量做好记录。

4.针对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严格问题。建立审核把关机制,由党总支专人负责发展党员流程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切实把好发展党员程序关。

5.针对发展党员事项表决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已从2022年开始对2名以上讨论对象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二是组织专题培训,明确各对象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确保表决程序规范、可追溯。

6.针对入党材料把关不严问题。一是规范审核把关。要求申请书、思想汇报独立撰写并审核原创性,落实“材料提交-支部初审-党总支复审”三级机制。二是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与职责,制定审核清单,逐点核对确认。

(五)党务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

1.针对党组班子成员信息、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管理中党员人数等内容未及时更新问题。一是在原党组成员调离后,已第一时间完成更新。二是由政治部负责,在相关变动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新。

(六)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

1.针对党组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不到位问题。一是在院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二是已向县委组织部推荐第二检察部主任人选;结合主任提拔工作,将副主任人数降至2名。三是通过岗位调整,确保重要岗位均由在编人员担任。

2.针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对“凡提必审”“凡提必听”原则的学习,积极开展查漏补缺,今后考察均严格遵守“凡提四必”工作要求。二是组成考察组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对多个考察对象要逐一了解具体表现及主要不足,确保谈话人员完整,记录详实。三是认真学习干部信息公开的政策要求,确保公示工作的规范性。四是采用清单式管理,系统做好纪实资料归档工作,确保纪实资料准确、完整、可追溯。

3.针对举办县外培训班组织管理不到位问题。强化组织管理,确保参训人员类别完整准确。2025年举办的培训班已将各类人员纳入请示,并严格按照审批的人员范围开展培训。

第四方面问题,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一)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整改落实不够彻底。

1.针对党组议事决策仍不规范问题。进一步优化《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确保院党组议事决策规范。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仍有差距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是组织开展党务知识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院整改办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回头看”。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标准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全面落地见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

(二)持续推动建章立制。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三)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有力抓手,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全体干警担当作为,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1-6849151;邮政信箱: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法政路1号,邮政编码511100;电子邮箱:xf6849151@163.com

 

中共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