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门不应当锁住”。在韶关市某养老院的消防安全调查中,检察官指着三楼通往安全通道被锁住的铁栅栏门对院方负责人说。这些细微的对话,是韶关市公益诉讼检察官十年如一的缩影。基于大量深入一线的排查,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就消防安全监管问题向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发的检察建议,荣获2024年度广东省检察机关“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这份荣誉,不仅是对一份建议的肯定,更是对韶关市检察机关十年来,以公益诉讼司法之力护航民生安全、参与社会治理的褒奖。自2015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韶关市检察机关闻令而动、率先探索,从北江之源到红色热土,从市井烟火到绿水青山,用十年的坚守与创新,书写了一份以法治守护公益的优异答卷。
一、试点先行:勇立潮头,打造韶关样板?
2015年,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破冰起航。根据上级部署,韶关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试点期间,韶关市检察机关大胆探索、积极实践,起诉案件数与判决支持数均位居全省前列,多个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库,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韶关市检察机关并未止步于个案办理,而是着眼于机制创新。率先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探索派驻检察官联络室等创新模式,为公益诉讼制度的探索发展和全面推行贡献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韶关经验”,展现了“先行者”的担当与智慧。
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展现检察担当?
十年来,韶关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多个领域持续深耕,展现检察担当。
筑牢生态屏障,守护绿水青山。北江之水,蜿蜒流淌,连接湘赣粤三省。在乐昌坪石镇与湖南交界的河段,韶关与郴州的检察官并肩而立,共同勘查跨省水污染线索。这样的场景,正是韶关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探索的成果。韶关市检察院着力破解跨区域治理难题,推动建立三省四地北江中上游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等方式,四地检察机关打破了行政区划壁垒,实现了从“各扫门前雪”到“共护一江水”的深刻转变。一位参与联合巡查的检察官感慨:“过去看到上游污染,我们有心无力。机制建立后,我们与兄弟省市院的协作顺畅多了,推动了流域治理‘一盘棋’。”
守护民生福祉,保障安居乐业。韶关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热点精准发力。从开展“食”刻守护专项监督,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依托咪酯滥用等违法行为,到聚焦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领域隐患,公益诉讼的触角延伸至群众关心的方方面面,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开展“生鲜灯”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守护美好“食”光,该图片获评第二届全省“双十佳”检察新媒体作品)
捍卫国家利益,赓续红色血脉。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韶关市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高度重视红色资源保护,督促保护水口战役战场旧址案入选最高检专刊,以法治力量守护了韶关的红色记忆。
十年来,韶关市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科技赋能。大力推广应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构建公益保护“朋友圈”;运用无人机勘验、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科技手段提升办案效能,以智慧检力赋能公益守护。
三、成效显著:司法护航,彰显社会价值?
十年磨一剑,韶关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结出丰硕成果。
办案规模与质效持续提升。十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累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数量稳步增长,提起诉讼案件质效过硬,均得到人民法院判决支持,确保了监督的刚性与效果。
社会治理效能持续释放。公益诉讼的价值不仅在于“治已病”,更在于“治未病”。通过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有效推动了码头治理、矿山修复、水源地保护等一系列系统性问题的整改,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
十年砥砺前行,数据见证担当。十年来,韶关市检察机关累计办理案件超2600件,提起公益诉讼263件,通过诉讼向侵权人追偿公益损失8.56亿余元,收回国有财产价值超1.18亿元……这些数字,是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履行的生动体现,更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坚实保护的有力证明。
回首十年,韶关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步履铿锵。从试点探索到跨区域协作,从守护绿水青山到保障民生福祉,公益诉讼的实践已深深融入韶关发展的“肌理”。
展望未来,韶关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以更高水平的公益诉讼工作,为守护善美韶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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