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检察院部署启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 2026-03-12 10:12: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3月11日,韶关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部署启动市检察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定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学习教育总要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韶关检察实际,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韶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要以正确政绩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为民实事。要严格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的监督力度,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违法线索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营造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压实领导责任,院党组对学习教育负总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实重点环节,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和上级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各项工作。注重统筹结合,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工作安排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教育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为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新韶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