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韶关市检察院典型案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典型案例工作会商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亚军主持,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及黄岗派出院、乐昌中山派出院典型案例工作专班成员参加。

为破解我市检察典型案例工作短板,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培育、编写和报送工作,日前,市检察院党组会议审议通过《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工作方案》。会上组织学习了该方案,就如何落实案例发现、培育、编写、报送、发布全流程、全链条、闭环式案例工作机制进行了解读,对加强案例工作的培育、宣传推广和上下联动等进行了说明。各业务条线依次汇报了本条线典型案例线索挖掘、重点案例培育进度、编写报送等情况,就案例选题、培育、打磨等方面工作经验进行交流。
李亚军指出,典型案例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的标杆,也是加强法治教育、宣传检察工作、展示检察形象的重要形式。当前,我市检察典型案例工作还存在培育进度不均衡、线索深挖不够、编写质量有待提升等共性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要高度重视案例工作,强化精办、精选、精编案例意识,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到更加注重质量上,通过狠抓案例工作,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来源:法律政策研究室)
Copyright 2008-2020 韶关阳光检务网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55572号-3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工业西路71号 邮政编码:51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