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推荐、审查、公示,现确认范元葵等176名同志为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第三届听证员(名单附后)。任期三年,自2026年10月18日起至2029年10月17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9月17日
附件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第三届听证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