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 2024-07-24 15:00: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724,韶关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讲话,深刻回答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指明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前进方向。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要深刻领会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四个迫切需要”和“六个必然要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决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部署,以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韶关检察工作、检察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韶关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精心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宣讲、理论研究阐释和专题调研,引领带动检察人员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一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切实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各环节。要积极践行涉检改革,聚焦检察职能,深入思考如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如何更好促进社会治理,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细化实化检察履职举措,优化强化检察履职实践,更加有力服务保障韶关高质量发展。


二要主动融入党和国家重大改革部署、重大战略实施,不断健全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贯彻到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平等保护,不断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醉驾治理、盗窃治理和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要全方位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3”工作安排,精准对接“百千万工程”和绿美韶关生态建设法治需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推进2024年韶关市政法惠民十件实事,持续抓实司法救助、老弱妇幼残权益司法保护、信访工作法治化等检察为民实事,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韶关实践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