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6月,仁化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2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4件,第一检察部填报9件,第二检察部填报3件,第三检察部(含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填报4件,政治部填报1件,办公室(加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填报6件,周田检察室填报1件。
仁化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深落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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