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年)

发布时间: 2014-02-28 10:15: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5 日在乳源瑶族自治县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瑞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3年的工作情况

2013年,本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第十八大会议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坚决执行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两个考核”的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2013年,我院始终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本院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开展创建“平安乳源”等活动。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县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妨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刑事犯罪。为乳源的生态建设、加快经济发展、建设美丽乳源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二)坚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3年,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社会治安的新形势、刑事犯罪的新情况和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切实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为保一方平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等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有力地维护了乳源县的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1宗175人;审查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88宗14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8件171人;提起公诉90件133人。

2、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充分考虑“逮捕必要性”问题,改变旧有的办案思维模式,积极创新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和解、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不捕或不起诉的决定,以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全年不批准逮捕23宗28人,不起诉6件7人。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惩治腐败,民心所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我们结合自身实际,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推行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依托市院侦查力量的优势,依法严厉查处涉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和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7件7人。其中大案6件6人,涉案总金额800余万元;要案4件4人,其中,副科级干部1件1人,正科级干部2件2人,副处级干部1件1人。2013年,我院高度关注并查办了一系列损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如冯X养案、黄X平案。今年初,我院根据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对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共查办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3件3人,其中特大案件1件1人,重大案件1件1人,罪名主要集中在危害水利建设,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国土资源职务犯罪类型中,其中正科级干部1件1人,通过打击该领域的犯罪,充分发挥了检察职能,大力推进了乳源的生态文明建设,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重点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及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的专项预防工作。深入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探索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有效方法和有效途径。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23份。加大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力度,共为单位上法治课17场;完成预防调研25次;接受群众预防咨询223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450人次

(四)注重关注民生民利,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我院的重点工作之一。工作中,我院始终如一地注重涉检上访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发现苗头性动向,便及时依法予以处理。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4件、接待群众来访50多人(次)、受理举报线索37件,检察长接访和科室负责人陪访24次。同时积极开展执法办案等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全年开展风险评估15件。所有来信来访、控告申诉和举报都得到了依法及时处理,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我县和谐稳定做了一定的工作。同时,我院还积极开展刑事申诉和刑事被害人求助工作,全年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实施求助刑事被害人案件1件1人。

(五 坚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继续坚决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切实把功夫下在监督上,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提升监督水平,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等问题,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10人,监督侦查机关撤销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件1人,发出应当起诉意见书10份;退回补充侦查54件85人;针对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发出检察建议19份,对被告人提起抗诉23人,其中得到市院支持抗诉12人。

2、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深入推行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一体化”办案方式。受理执行监督申诉案21件,均已立案,受理市院交办4件,本院自行受理立案1件,已审结。加大监管场所的监督力度。依法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份。积极做好纠防超期羁押工作,认真抓好监外执行法律监督工作,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和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工作的职能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做好“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工作自今年5月1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联网运作以来,我院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联网运行至2013年12月底止,我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共发现职务犯罪线索1条并移送本院反渎局立案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54件,录入刑事案件3件。

(六)抓班子,带队伍,努力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2013年,我院始终把着力点放在抓班子、带队伍,增强队伍整体素质上,以不断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开展了“惩治慵懒散奢”和“纪律教育月”等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全体检察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提高,工作作风、学习风气、纪律作风等方面有了实实在在的转变。

一是抓好班子建设。我院始终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按照勤政、廉政和民主集中制及反“四风”要求,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决策水平及廉政勤政水平。

二是狠抓队伍建设。一年来,在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的同时,县检察院坚持以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的检察队伍为目标,狠抓队伍整体素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等工作,着力加强培训教育。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及举办的各类视频培训班学习(含选派、跟班、岗位培训等)达432人(次),特别狠抓了高检院部署的统一业务软件应用培训学习。通过抓素质教育培训,整个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执法作风、社会形象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呈现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是狠抓制度落实。制度落实是制度制定的归宿,也是执行制度的根本。否则,再完备的制度也只是一纸空文。对此,我院加大了对制度执行的工作力度,如车辆管理制度等。

(七)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注重“两个考核”工作。

2013年,我院继续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努力营造工作中的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工作氛围。

“两个考核”工作是我院的一项重点工作之一,它是提升我院各项检察业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对此,我院对“两个考核”工作非常重视。从年初就开始部署抓这项工作。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内勤人员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业务”、“四化”两个考核组,并多次召开各部门负责人、内勤人员会议,汇报并研究部署“两个考核”工作。

(八)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一年来,我院始终把后勤保障工作与其他检察工作当作同等重要工作来抓。为做好其他检察工作提供了强而有力的后勤支持。

九)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定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制度,积极主动地向人大代表报告工作。

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我院“检察开放日”活动和听取“两法衔接平台”工作的汇报,全年共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工作汇报2次。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扎实推进“阳光检务”,进一步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013年的检察工作,虽然经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县委、上级检察机关、广大人民群众及本院各部门年初制定的目标仍有差距。主要体现在:1、办案工作流程的执行力度和案件质量有待提高;2、干警的业务素质与当前日趋复杂化、智能化的侦查工作还有差距;3、缺乏具有电脑专业的人才。4、检察文化建设有待加强。5、“两个考核”成绩下滑幅度大等。这些差距和不足都已引起我们的注意,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

 

二、2014年工作计划:

结合2013年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2014年总的工作基本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严格公正执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坚持以提高办案质量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继续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下大力气做好“两个考核”工作,力争取得好成绩。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当做我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集中精力,刻苦学习,深入思考,做好工作。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重心开展工作。

(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坚决完成好首要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在新的一年,我院将按照党中央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

(五)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确保案件质量,确实维护公平正义。

(六)进一步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在新的一年,我院将以班子建设推动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纠“四风”,要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带电的“高压线”,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继续加大对干警的学习培训工作力度,以努力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为抓手,自上而下引领和助推全院干警大兴学习之风。使学习成为全体干警履职的第一需要,成为提升干警综合素质的根本途径。

(七)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努力打造“阳光检务”。

(八)进一步加大后勤保障工作力度,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从信息化中要效率,从信息化中要质量。

(九)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要把检察文化纳入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检察文化建设,提高干警的文化素养。

(十)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及人大监督,自觉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我院视察检查工作,主动向人大代表、委员汇报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各位代表,做好2014年的检察工作,我们倍感压力大、责任重,但是,我们坚信,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有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有人大、政协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我们将团结一心,奋发努力,我们坚信,2014年的各项检察工作一定会跃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