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在乳源瑶族自治县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检察长 赖正志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6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水平,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一年来,我院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采取措施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一是认真开展调研,了解掌握乳源经济社会发展中与检察工作相关的问题。二是严查破坏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我院始终密切关注改革发展大局,严肃查处破坏精准扶贫、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政府投资等重点领域及重点环节中损害国家利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经检查验收,2016年,我院帮扶户已有21户43人如期脱贫。
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在平安乳源、法治乳源建设大局中来谋划,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环境。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2016年,我院共依法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3件207人,审结143件207人;其中,批准逮捕112件156人,批捕率为75.36%;依法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9件233人,其中,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案件19件19人;依法提起公诉127件161人,移送其他院审查起诉24件44人,法院作出判决118件165人,有罪判决率达100%。
以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主线,着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在涉法涉诉接访工作中,我院努力在“察民情、抒民困、解民忧”上下功夫,全面履行好内部监督制约、人权司法保障、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上持续发力。2016年,共受理来信9件,接待群众来访100多人次,检察长接访24次;受理举报线索 8件,初查或初核举报线索8件,其中移送本院有关部门的4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
认真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推进未检工作落实到位。2016年4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下称未检办)正式挂牌成立。我院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的检察和预防工作的方式方法。2016年,共审查逮捕案件12件13人,其中批准逮捕9件10人,共审查起诉11件15人,改变管辖1件1人,提起公诉9件13人,并对1名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三、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营造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氛围。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反腐,加大办案力度。2016年,我院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件8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9.25万元。
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我们主要是抓好如下几个关键点:一是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配合,确保惩治职务犯罪准确到位;二是注重团队协作精神。查办案件不能单兵作战,而讲究的是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的优势,相互配合,团结协作;三是要做到心思缜密,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一直坚持查细、查透,深入挖掘窝案、串案,2016年,先后查办了我县林业部门张某忠、范某超、邓某根、许某等人受贿案和民政部门李某发、宋某涛涉嫌玩忽职守案。
深入开展检察官“五进”活动,切实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活动为切入点,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2016年,我院以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课、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摩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活动38次,教育面达2000多人。二是重点跟进惠农扶贫资金使用的同步预防工作。以惠农扶贫资金使用为重点,跟进惠农扶贫资金申请、发放工作,以及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等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涉及金额近3000万元。
四、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实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在工作中,我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及监督水平。
强化侦查监督工作。2016年,纠正漏捕人犯6人,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49份,不批准逮捕41件58人,发出《不捕理由说明书》51份,《不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 23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1份;提前介入案件2件。同时加强立案监督工作,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份,公安机关主动立案2件。
加强审查起诉监督工作。2016年,纠正漏诉8件10人;纠正漏罪4件7人;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发出《检察建议》9份;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8件18人。在工作中,我院注重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正确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工作,如林某冲涉嫌故意杀人案,接报后,分管院领导亲率公诉科干警迅速前往案发地察看现场,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证据、合法提取证据、及时固定证据,为确保案件后续的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拓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2016年,我院共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4件,办结12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2件,均被采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建议1件,被采纳;特别是在2015年7月韶关市检察机关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单位以来,我院积极摸排线索,主动作为,在探索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例如,2016年5月,韶关联进公司私设暗管向武江河排放污水一案,我院监督县环保局积极作为,切实履行对该公司的监督职责。
强化对刑事执行的监督。我院根据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要求和法律规定,依法保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防止超期羁押现象的出现。一是认真抓好监管场所的日常工作,确保监督场所的安全有序;二是认真抓好羁押期限的监督,保障被关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刑罚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确保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1份。
此外,我院还充分发挥桂头检察室的职能作用,切实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的监督。积极开展对派出所刑事案件从执法过程、案件定性、证据的搜集、口供笔录的制作及采取强制措施和变更强制措施的合法性进行全面监督,一年来,查巡派出所办案网络平台39次,查阅和检查刑事案件卷宗9次,参与派出所干警案件座谈讨论6次6件,提前介入案件2件,做到了执法严格化、监督常态化。
五、规范司法行为,强化队伍管理。我们始终坚持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两不误、两促进,以深化改革为契机,努力打造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检察队伍,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积极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二是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监、民行、监所等业务部门,整治司法作风、办案纪律、执法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分层级订立《党风廉政责任状》。四是加强对干警的业务培训,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全年组织检察人员学习培训达45人次。
六、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着力推动检察改革。一是扎实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2016年10月,我院第一批10名员额制检察官完成宣誓仪式,同年12月,完成第二批4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审批工作及公开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选拔工作,这标志着我院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二是加大阳光检务工作力度。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开通“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及时发布我院重要检察工作信息。全年在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中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66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5件,公开法律文书132份,办理案件绑定28人次,网上受理辩护与代理业务31件。三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成“一站式”律师服务平台,推动破解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共接待律师查询案件143人,受理律师提出的预约阅卷36次,安排阅卷36次,刻录光碟36张。
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我院工作的监督。两会期间,我院主动派员到各代表团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同时,主动邀请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我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和到县人民法院参加公开观摩庭。
各位代表,2016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政协,以及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离群众的新期待和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尚有一定的距离,也冷静地看到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在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等方面的能力尚要继续努力;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不够,办法不多,改革创新意识薄弱;三是现有队伍人员理论和业务素养与司法体制改革形势下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相适应等等。对于存在的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和改进。
2017年检察工作设想
2017年,我院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继续为推动乳源振兴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要继续围绕改革发展大局,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继续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切实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继续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县人民的安居乐业继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要继续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以更强的担当维护我县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把妥善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强化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推动完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体系,加强网上信访系统建设,健全检察环节化解纠纷机制。
第三、要继续加大反腐败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查办与预防涉农、扶贫等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专项工作。严肃查办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犯罪。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开展。
第四,要继续强化诉讼监督措施,全面促进司法公正。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强化诉讼监督,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更加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
第五,要继续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严格实行员额制,狠抓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明晰检察官权利清单,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继续大力排查线索,优化办案机制,健全完善诉前程序、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等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
第六,要继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打造过硬队伍。要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继续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从检纪律、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教育,继续认真开展好“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利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纠“四风”。
第七、要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要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汇报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批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部署要求,更加主动接受监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把我院的各项检察工作推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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