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

发布时间: 2021-01-15 10:40: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工作情况

2020年,乳源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紧紧依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把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迸发出来的激情转化为守初心、担使命的实际行动。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461件,同比上升1.54%。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3件161人,审结105件163人,批准逮捕84件113人,不批准逮捕21件5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0件153人,审结108件135人,提起公诉100件119人,不起诉9件18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2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8件。

聚焦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努力为乳源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大检察”齐上阵,同发力,把以人民为中心融入每一项检察工作中,在我县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建设中体现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

(一)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重点摸排检察环节重大风险点,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强化检察人员保密意识,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完善涉检网络舆情处置,严格把好互联网信息发布、传播口径。主动与其他政法部门对接,增强对利用网络造谣传谣、抹黑攻击、煽动颠覆破坏行为的合力打击力度。持续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起诉故意杀人、绑架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15件19人;起诉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2件32人;起诉“黄赌毒”犯罪37件47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件1人。

(二)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院领导带头办案,对涉黑恶案件100%提前介入侦查,推动实现侦、捕、诉、审无缝衔接,绝不让案件在检察环节积压。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9件26人,提起公诉8件29人,移送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9条,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统筹办案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开展好“六清”行动,实现了案件清零、线索清仓。坚持“以案溯源”,就社会治理和行业整顿发出检察建议,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清查整治行动,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坚决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危害环境资源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对环境资源损害促进修复,打好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的“组合拳”。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件17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5人,并以“三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加强经济风险防控和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积极探索检察职能+精准扶贫新途径,将司法救助与司法打击有机结合,在扶危济困中向被犯罪侵害的贫困人员传递司法温暖。在经费核减的情况下,向洛阳镇提供村居环境改善建设资金扶持7万元,向游溪镇大村提供“百村达十万”资金扶持8万元,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组织帮扶干部入户5次,为14户贫困户申请产业奖补资金,协助17名贫困户子女协助申报教育助学奖补,向贫困户发放慰问金、慰问品价值23069元深入开展“民情夜访工作32次,收集的问题均得到解决。

(四)坚决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疫情爆发以来,检察干警主动下沉防疫一线践行社会责任,协助责任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从快处理涉疫情口罩诈骗案2件,切实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检察力量。虽然我县是低风险地区,但我院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执行我县的相关防疫政策,夯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努力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

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不断加强民生检察工作,扎实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一)依法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疫情期间持续保持对社会公共利益事件的敏锐关注并积极履职。如在湖南“大头娃娃”事件新闻爆出当天晚上,我院第二检察部立即对我县的同品牌连锁母婴店进行调查了解,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展开专项检查,同时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切实保障婴幼儿食品安全。

(二)合力强化妇儿权益保护。我院联合县妇联联签全市首个《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妇女儿童民事行政权益维护、公益诉讼、法治宣传与犯罪预防、加强妇女儿童救助帮扶等工作内容达成共识。与县公安局、县人民医院、县民政局等十个部门联签《关于建立“一站式”询问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取证机制的意见》,积极推动我县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建成使用,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全方位、综合性的保护,切实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民政局、公安局、法院等十一个部门联签《乳源瑶族自治县困境儿童“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专项关爱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在关爱留守儿童方面的职责,并就落实监护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责任作了规定。

(三)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落实“捕诉监防助”一体化、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等机制,从重从快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6件8人,起诉8件10人。深化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涉罪在校未成年学生不起诉5人;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援助5人次,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3次;为5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7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17场次,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15名法治副校长通过校园宣讲、网络直播课的方式为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

(四)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促进案结事了。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87件,实现按期回复率、答复率两个100%。加强司法救助,共向11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万元,为5个困难家庭送去检察温情。疫情期间,我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公开网上信访渠道,畅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通过非接触式办案,快速办理了一起疫情地区湖北籍司机救助申请案,在短短两个工作日内收集好证据材料后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作出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决定,体现了“小信件”中承载的民生“大情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用法氛围,在2020年度乳源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总成绩位列第一,被评为优秀等次。

(五)创新方式助力检务公开。在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中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0条,公开法律文书11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办理案件绑定27人次,办理网上辩护与代理业务38件。用微视频、原创漫画等接地气的方式传播检察正能量,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推送信息近3000条,多个季度入选广东检察“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检察宣传信息被最高检、正义网、长安网、广东省检、今日头条、《韶关日报》检察专栏等媒体采用65次。在韶关市第二届法治文化节作品评选活动及“我与民法典有个约”主题演讲比赛中我院均荣获“优秀组织奖”,原创的7个作品在韶关市“优秀法治文化”作品评比中获奖。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组织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3场,听证会2场,共计参与人数200余人次,积极赠阅《检察日报》、《当代检察官》、《四大检察》等书刊杂志,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一年来,累计在抗疫保障、扫黑除恶、平安建设、法治宣传等方面投入资金达30万元。

三、聚焦守护公平正义,以客观公正立场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不放纵犯罪、不冤枉无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12人,撤案8件9人,防止有案不立、不当立案,立案监督和撤案监督工作全市前列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案件22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7份,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纠正漏捕、漏诉7人建立侦查监督工作室10个,规范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

(二)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7件,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件,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件,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件,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2人,纠正违法案件29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提出法律监督意见书35份

(三)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2件,对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主动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促使其息诉罢访;对认为确有错误的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其中,依法办理虚假诉讼案件并向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2份,均被法院采纳并裁定予以再审后撤销原调解书,同时对虚假诉讼当事人依法作出处罚,有效地打击虚假诉讼违法行为,维护社会诚信和司法尊严。

(四)强化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8件,向人民法院和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如在吴某峰拖欠13名工人工资一案中,我院查明吴某峰在其他案件中有被查封的设备及财产,依法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人民法院将该案与吴某峰的其他执行案件进行关联并优先分配工人工资,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并用吴某峰的生态公益林补贴款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切实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四、聚焦公共利益保护,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新期待。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4件,立案13件。诉前阶段终结审查(发出检察建议前,行政机关自行纠正)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行政机关全部整改到位,没有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依法追回中央造林补贴款14万元,在办案中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把诉前解决问题作为最佳司法状态,以最少司法投入助力政府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如赵某将非法狩猎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院多次与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深入探讨替代性生态修复方法,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依法向县林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林业局收到后积极履职整改,敦促赵某将通过义务劳动的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人在惭悔改过的同时,亦现身说法为村民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7条,立案1件,让违法者为恢复损害的公益“买单”。如在赵某安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赵某安还赔偿了生态资源损失费 37300元并通过地级市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五、聚焦提升监督能力,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检察铁军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统筹推进检察改革与队伍建设,让以人民为中心成为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行动指南。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检察工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汇报检察工作6次。

(二)不断深化检察改革。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按要求完成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派驻桂头检察室的机构设置工作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动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达成共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自愿认罪认罚的13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适用率为96.3%,全市排名第一;认罪认罚提出确定刑占比为90.99%,在全省137个基层检察院中排名第十三,全市排名第二。切实降低-件比工作,今年以来,我院刑事检察-件比”1:1.22,居全市第一,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实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坚持司法亲历性,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三)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实行全员轮训,通过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着重对干警进行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制定员额检察官绩效考评机制,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完成了5名部门主任的任命及5名副主任的提拔工作,推荐三级高级检察官四级高级检察官各1名,遴选员额检察官2名,新增检察干警3名,不断增强队伍力量。我院第二检察部被评为县“巾帼文明岗”,3名女干警分别被评为市、县“三八红旗手”。

(四)锲而不舍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制度,构建党组、党支部、检务督察“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邀请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长列席党组会讨论重大事项16次,逐级开展谈话提醒59人次,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登记报告制度的落实,对检察官司法办案工作实行同步督察,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各位代表,2020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当前,我们也还存在亟待提高的地方:一是法律监督的刚性和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宣传的力度和实效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由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奋力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突破时期。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尤其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求极致的态度做好新时代“四大检察”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在服务保障乳源高质量发展上先行示范。能动司法,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主动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把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结合好,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在践行初心中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法治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密防范打击和坚决渗透颠覆破坏活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在耕耘监督主业中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稳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积极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触角。扎实推进“五好基层检察院”创建活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和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大局稳定社会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乳源检察人的职责使命,也是乳源检察工作的价值体现。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主动接受监督,不忘初心、接续奋斗,为我县奋力走在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县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