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0:00
二、听证会举行地点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三楼301听证室
三、听证会要求
1.参加旁听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入听证会会场。
2.听证会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3.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17日
供稿 | 第二检察部
编辑 | 蔡 靖
审核 | 曾子轩
审批 | 李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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