嗅到“商机”
2022年5月至2024年8月,杜某注册为某配送平台的骑手,通过平台接单,负责某大型商超线上订单配送。杜某发现利用新人优惠券在该商超App下单购买商品非常优惠,且不用支付配送费,于是开始想方设法找更多的新人券。

大量买号,骗取新人券
杜某为了“赚取”差价,于是在淘宝网站及微信好友“AA”、“大C”等人处大量购买虚拟手机号码,下载“分身软件”,杜某便可通过一台手机操作多个该商超的App。杜某使用虚拟手机号码及卖家提供的接码平台链接获取验证码注册登录后,冒充新人用户,骗取该商超对新人用户发放的优惠券。随后,在该商超App内以较低的价格下单购买牛奶、油、纸巾等商品。

虚构地址,骗取配送费
杜某作为骑手是通过平台自动派单,他在商超App下单时将收货地址虚构填写在其工作期间要实际前往配送的地址附近,顺利获得平台派单从而骗取配送费,实则将商品存放在配送站。下班后,杜某将购买的商品以低于市场价转卖给周边超市老板等,实现获利。
两年间,杜某冒充该商超平台新用户使用新人礼包优惠券下单38123笔,造成该商超损失人民币739977.9元。

庭审中,杜某拒不认罪。浈江区人民检察院当庭充分出示证据,指控杜某诈骗的犯罪事实。
经审理,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责令退赔该商超损失人民币739977.9元。
杜某不服,提起上诉。
经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官提醒:
配送员应依靠勤劳、踏实配送合法增收,应恪守职业操守、诚信履约服务。莫生贪念,背弃职业道德,触碰法律红线,将职业便利当做敛财工具,摈弃“小骗不算违法”“没人发现就没事”的侥幸心理。切勿钻漏洞,贪念作祟,必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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