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烈士纪念碑在阳光下庄严矗立,映射英烈的熠熠荣光。公祭活动开始,全体人员肃立碑前,齐声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激昂的歌声在烈士陵园回响,像是与革命先烈完成了一场跨越时空的交流。接着,全体人员向烈士默哀并行三鞠躬礼,以表对革命先烈的无尽哀思与缅怀。

随后,退役士兵代表抬起花篮,缓步将花篮放置于烈士纪念碑前,浈江区人民检察院和浈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代表全体人员上前整理缎带。最后,参加活动的全体人员排列整齐,依次向烈士敬献鲜花并瞻仰烈士纪念碑和烈士英名墙,向革命先烈表达崇高敬意和追思。

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是传承中华民族气节血脉、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这不仅是一次家国记忆的唤醒,更是一次伟大精神的传承。浈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强化与浈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工作,守护英烈荣光,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Copyright 2008-2020 韶关阳光检务网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55572号-3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工业西路71号 邮政编码:51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