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现就2024年度“检察长接待日”安排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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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时间 |
接访领导 |
职务 |
协助接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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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日 |
罗 欣 |
党组书记、检察长 |
李连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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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6日 |
李文标 |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
许伟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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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1日 |
李 红 |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
曹 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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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6日 |
丁宏杰 |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
成燕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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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1日 |
陈剑文 |
检委会专职委员 |
毛嘉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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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6日 |
蔡奕华 |
检委会专职委员 |
邓伟明 |
时间为上午半天,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接访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接访室
接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5.反映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6.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7.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温馨提示:来访群众进入接访场所请自觉接受信息登记,维护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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