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政治自觉。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对巡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警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明确牵头领办班子成员及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三)注重统筹兼顾,实现整改标本兼治。对整改措施实行菜单式管理、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以巡察整改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个方面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针对“对‘第一议题’认识有偏差”问题。一是召集党总支、各支部负责人参加巡察整改会议,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细化整改措施;二是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今年全院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同时,要求党总支、各支部每月的会议议程报总支或支部书记先行审核,确保“第一议题”符合要求;三是每半年对“第一议题”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一是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学习内容研讨要求,确保理论学习学深学透、学用结合;二是重点针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必学内容,汇总应学未学的内容进行补学;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内容应学尽学。
(二)检察职能未充分发挥,服务保障浈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
3.针对“‘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问题。一是选优配强工作力量。选派优秀检察官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任职;二是强化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派出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任和业务人员参加培训班;三是加强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的宣传。拍摄公益诉讼宣传片《公益诉讼亮剑 守护信息安全》,该宣传片被广东检察、韶关检察等微信公众号转发,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知晓率,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提高成案率。
4.针对“民事检察效能未充分释放”问题。一是深化“支持起诉+法律援助”的常态化保护机制,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召开“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座谈会,及时掌握弱势群体权益受侵害情况;二是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受理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案件4件,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3件;三是加大民事检察宣传力度,开展宣传2场,派发宣传品500余件。
5.针对“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发挥不显著”问题。一是加强与人社部门沟通交流,积极推进检护民生专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与司法局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司法局在行政复议案件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三是充分利用公开听证办理行政案件,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公开听证2件;四是延伸监督触角,加大办案数量,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
6.针对“公益诉讼线索摸排乏力”问题。一是积极摸排不同领域公益诉讼线索,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3件、食药安全领域案件19件,安全生产领域案件11件、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案件5件;二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共成案4件;三是激活公益诉讼办案力量,新吸纳一批(17人)来自不同领域的政治过硬、热心公益的人才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三)落实新时代法律监督要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差距。
7.针对“重复发放检察建议,影响监督刚性”问题。一是全面排查检察建议情况,确保不再出现重复制发的问题;二是要求检察建议的制发均需要经过三级审批,并统一由内勤登记;三是要求分管领导要抓实“三个管理”,规范办案程序、提升部门干警精进业务意识和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8.针对“对法律法规更新掌握不及时”问题。一是由内勤每月收集最新的法律法规情况,并建立学习台账;二是固定每周五业务学习日召集人员集中学习,确保不断更新法律知识;三是通过建立专业化办案组、开展专题学习等方式,培养不同专业领域的检察人才;四是召集检察官集中学习典型案例及最新的法律法规。
9.针对“捕后案件引导侦查效果不理想”问题。一是举办了关于引导侦查的专题讲座,重点学习关于引导侦查的内容,掌握引导侦查的重点;二是加强与侦查人员沟通协调,明确补充侦查方向、事项等,提高侦查效率;三是对于消极侦查等行为,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开展监督工作。
10.针对“典型案例培育力度不足”问题。一是建立“全流程案例培育、全周期总结提炼、全链条转化运用”工作体系,实现“数量倍增、质量提升、成果固化”目标;二是明确“六类必报”案件,要求业务部门在案件审结后5日内填报《案例培育登记表》,建立典型案例案源台账;三是围绕省、市院《案例计划》,建立“红绿标签”,发掘、筛选出备选案例;四是加强典型案例的学习,提高典型案例的撰写质量,并将培育典型案例与评优评先、干部实绩档案挂钩,提升撰写、报送典型案例的积极性。
11.针对“检察建议送达方式单一”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加强对检察建议制发的把关,提升检察建议制发质量,拓宽检察建议送达方式;二是确定每季度由部门主任对检察建议制发及送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检 察建议制发的质量。
(四)制度与执行存在“双重缺位”,案件办理程序不够规范。
12.针对“办案职权划分不科学”问题。一是召开检委会专题会议,系统学习《广东省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权清单(试行)》《广东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试行)》《广东省检察机关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试行)》三份文件;二是完成了对各检察业务流程4620份文书最低审批权限修正配置,明确检察长、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之间职权、职责;三是完成“权责清单再梳理-权限系统再配置”,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完成了对办案组与权限层级梳理,实现“权责清晰、审批规范、留痕可追溯”任务。
13.针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程序倒置”问题。一是制定《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操作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流程;二是收录一批程序规范和不规范典型案例,通过部门学习会、转发部门工作群等方式供检察人员学习;三是邀请韶关学院教授到本院就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进行专题授课辅导,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14.针对“日常工作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全面排查案件中是否存在其他检察建议未及时备案等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召开检委会专题会议,全面学习《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制度,规范会议流程,制定我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三是要求各部门注意细节管理,做好各部门日常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常运行。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不严。
15.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一是结合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建立工作台账,并在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中体现年度特色举措,重点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本院工作总结、党组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党支部书记述职等的重点内容,确保落实到位;三是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中检网总体国家安全观与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查找存在问题,完善整改措施。
16.针对“保密审查机制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召开保密工作会议,查找保密工作中存在问题,研究今年以来保密工作情况;二是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审查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审查台账,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履行保密审查职责,实现可追溯、可核查;三是针对巡察中发现的保密审查存在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规范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长效管理机制。
第二个方面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有偏差,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7.针对“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不严”问题。一是成立清查小组,对支出错误费用已经完成清退;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及各部门内勤集中学习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手续规范,明确要求出差必须使用“粤财通”提前申报;三是组织全院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18.针对“财务报账审批不严”问题。一是对近年来的报销情况全面排查,立行立改,对于发放错误的完成清退;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内勤、政治部相关人员集中学习财务报账相关规定,做到报账明晰、准确;三是严格执行本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充分运用“粤财通”平台,规范费用报销审核工作。
19.针对“工会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成立清查小组,完成经费缴纳工作;二是组织院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和财务人员参加院工会组织的经费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健全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规范计提、上缴和使用流程。
(二)纪律作风建设抓得不实,请休假制度执行存在偏差。
20.针对“请休假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请休假管理办法;二是指定专人负责请休假台账管理,确保请休假台账清晰、准确、可追溯;三是组织政治部全体人员全面学习各类假期的政策规定,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21.针对“应休未休工资报酬发放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成立清查小组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指定专人负责请休假台账管理,确保登记无误;三是严格规范应休未休工资报酬发放政策执行,每年1月份,由政治部对上年度应休未休假情况进行核查,提交党组会审核无误后公示。
第三个方面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党内规章制度执行不严。
22.针对“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会议,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细化整改措施;二是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对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严格把关,防止组织生活会走过场;三是每年由党总支组织委员对各支部材料进行检查,对批评和自我批评避重就轻的,由总支书记约谈支部书记,并督促重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
2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问题。一是组织安排1名专职党务干部参加区党务干部培训班,全面系统学习发展党员流程;二是召集党总支、各支部负责人参加巡察整改会议,进一步强调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谨性;三是将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纳入全院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规范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管理工作。
24.针对“换届选举审议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完成对换届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会议,针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原因,细化整改措施;三是派出党务干部参加区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班,全面系统学习党务知识;四是举一反三,提前准备,确保换届选举结果经得起检验。
25.针对“党内会议不够严肃”问题。一是各支部完成对巡察组指出的错误问题开展倒查整改,查漏补缺;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会议,强调要严肃党内会议,确保会议规范严谨;三是派出党务干部参加区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班,全面系统学习党务知识,并做好“传帮带”,防止同样问题再度发生;四是每年对上一年支部会议材料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干部队伍建设仍有不足。
26.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结构有待优化”问题。一是加大力度培养年轻干部,建立《40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台账》,对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逐步提拔使用,培养班子后备人才;二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及组织部门沟通,配备3个部门副职;三是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各类职业提升考试,拓宽职业晋升渠道,极大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
27.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对提拔卷进行排查,制定《提拔卷审核问题清单》,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规范党组会议人事议题记录,确保完整充分体现会议意见并存档;三是派出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到组织部跟班学习,提升人事工作管理能力;四是组织人事部门干部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确保流程规范、资料完整;五是建立干部回避信息动态申报机制,每年1月份,由政治部组织全体干部更新确认家庭成员情况。
28.针对“组织人事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对2018年以来的提拔卷进行排查,制定《提拔卷审核问题清单》,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培训人事部门分管领导,提升人事工作管理能力;三是对上年的提拔卷开展“回头看”,由具体经办人和人事分管领导分别审核,确保归档材料准确无误。
第四个方面问题,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29.针对“上轮指出区检察院班子年龄结构不够优化的问题,本轮巡察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加强与上级检察部门和区委组织部门沟通,争取上级选派或本院产生的方式提拔年轻干部进入班子;二是建立《40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台账》,配备3个部门副职,交流轮岗9人,通过压担子、多岗位锻炼,提升年轻干部综合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力度不减,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劲动力,奋力开创浈江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深化理论学习,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持续发力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抓到底,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容易发生情况反复、容易反弹回潮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切实形成新常态、新氛围。
(三)抓好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整改推动各项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切实发挥标本兼治作用,着力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干部队伍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从根源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稳步构建起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使整改成果成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四)聚焦重点工作,推进全面发展。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把问题整改与检察改革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推动发展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持续抓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确保浈江检察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1-8551163;电子邮箱:sgzjzg@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4号浈江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5室;邮政编码:512000。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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