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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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华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464”发展思路,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办理各类案件937件,办案整体质效稳居全市前列;4个集体12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筑牢政治根基,永葆忠诚底色。
(一)抓严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组领导责任,在检察履职中自觉落实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集中学习79次,组织专题研讨17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3件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部署6次。
(二)抓实主题教育,提升政治能力。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究确定14项重点任务,逐项推动落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8次、警示教育5次、讲廉政党课5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0次。通过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反面案例警示震慑,引导干警坚定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
(三)抓优党建领航,深化融合发展。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建成集党史、检察史、始兴文化于一体的多功能党建活动室。全面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打造以“始于初心·检系民心”为核心,以“始于初心·检护未来”“始于初心·检护粮心”等为支撑的党建品牌矩阵,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互促共进。院党总支获评“县直属机关工委2024年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以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11件144人、起诉238件330人。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32人。严惩电诈、“黄赌毒”“盗抢骗”等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起诉122人、追赃挽损2000余万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1件6人。扛起反腐检察担当,强化监检衔接,起诉职务犯罪8件8人。
(二)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县委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等政策,细化15项检察服务举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件27人。起诉企业内部人员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2件4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5万余元。对6名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督促社矫机构依法审批涉企社矫对象外出经营请假申请13次,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督促规范办理涉企财产保全民事案件16件。为企业“量身定制”法治宣讲、法律援助活动19场次。
(三)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在全县10个乡镇设立检察官联络点。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办理来信来访218件次,院领导包案54件次,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14件、息诉罢访4件。针对滥用残疾人证、农村赌博乱象,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以源头治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决定不批捕71人、不起诉52人,减少社会对立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53人,适用率达91.34%,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0余场,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普法宣传500余条,推动严格执法、全民守法。
(四)聚力赋能“百千万”工程。聚焦“百千万”工程对检察履职的新要求,印发《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十百千联动高质量发展”实施计划》,深入实施“专项监督提力”行动。开展水生态环境专项监督,针对水体污染、生态流量不达标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份,督促职能部门排查水电站226座、发出整改通知170份,切实维护河流生态体系健康。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办理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3件,制发检察建议23份,推动完成撂荒耕地复耕1623亩、消杀耕地红火蚁巢穴5000余处。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切实守护老百姓的民生福祉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扎实办好民生案件、为民实事。
(一)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6人。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为3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对“甩手”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5份。在全市首创“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挖掘发现案件线索11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监督开展教职工入职查询2次。与县教育局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机制,联合开展劝学保学工作。选派10名检察官担任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普法,做到法治教育全覆盖。
(二)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生态环境、三农、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制发检察建议32份,办理案件43件。如在办理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不到位公益诉讼案件中,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相关企业一一对照整改,让消费者用上了“放心碗筷”。加强隐形眼镜等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监管,督促职能部门检查眼镜店、美容店等21家次,查处无证经营1家。
(三)用情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分别与县妇联、县残联构建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协作机制,共护弱势群体权益。办理支持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起诉案件19件,为13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万余元。督促检查养老机构5次,促进养老机构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封堵违规定残漏洞,督促职能部门核查815份残疾人证等级,督促注销、调整77份。救助因案致困当事人10人,发放救助金8.2万元。
四、坚持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巩固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
(一)刑事检察实现新发展。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5份、侦查取证意见12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监督撤、立案11件,清理挂案2件。纠正漏捕漏诉23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刑事执行环节违法违规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8份。积极参与巡回检察工作,移送线索178条。
(二)民事检察实现新提升。强化对民事诉讼活动全流程监督,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7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件,支持起诉案件19件。针对张某雄违法公民代理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2024年度全市优秀检察建议。探索开展民事检察和解,检法合力化解钟某申请抚养权强制执行案,使分离一年多的母子得以团圆。
(三)行政检察开拓新局面。将化解争议贯穿于行政检察全过程,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9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7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74件,制发检察意见50件,督促行政机关对51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督促县法院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34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取得新成效。坚决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者,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3条,立案54件,制发检察建议36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追索生态修复等费用541万余元。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办案30人次。深入开展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监督、耕地保护监督、食药品安全监督等,相关工作成效得到县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体加强检察队伍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
(一)淬炼专业素能。举办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教育培训等活动20余期180余人次参与,干警实战能力和专业水平不断提高,3名干警入选省市检察业务人才库,1人获评“韶关市新时代‘百优政法干警’”,36篇文稿获奖或被上级刊发报道,其中《机制助力深化“检察+”》被最高检推介。注重培育干警数字检察运用能力,自主开发法律监督模型2个,应用全国模型22个,成案54件,应用数和成案数均居全市第一。
(二)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强化办案内部监管,开展案件质量常规抽查、重点评查和专项检查,全年随机抽选101个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合格率为100%。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 35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形势分析会6次,开展谈心谈话、任前谈话31人次;针对1名干警酒驾问题,全面开展醉酒驾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县政协常委会通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重要检务活动217人次。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律师阅卷95人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66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始兴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时代、新格局和新要求,检察工作仍存在差距: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精准性还不够强;检察服务延伸不够多,办案质效尚有提升空间;个别干警违法违纪仍有发生,全面从严治检仍需久久为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具体工作部署,聚焦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始兴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以党的领导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升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能力水平,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进一步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以法治力量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以检察履职深度了解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强化“三农”司法保障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绿美始兴、平安始兴、法治始兴建设。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以检察履职护航公平、守卫正义。
持续做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把抓落实作为检察工作重心,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四是落实人才强检,以队伍建设提升素能、锤炼作风。
坚持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和高质效检察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实践锻炼,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引导践行“三个善于”。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优化履职办案机制。强化自身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与时俱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欣逢伟大的时代,也面临更高履职要求,征途漫漫,唯有奋斗。县检察院将切实扛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断深化良法善治的检察实践,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始兴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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