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公开承诺服务事项

发布时间: 2024-04-08 19:17: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为切实履行“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职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责,努力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现对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服务作出公开承诺如下:

一、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设置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配备专业化办案队伍,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双向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机制,以检察融合履职促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二、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监督。持续深化完善“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加强“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注重链接资源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救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临时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化综合救助。


三、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联合家庭、学校、社工等,引入心理干预、社会帮扶等服务,有针对性开展帮助、教育,积极做好再犯预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推动完善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系。


四、依法开展监护监督工作,加强与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单位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推进完善社会支持体系,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有机融合,营造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积极统筹组织检察官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制作优秀丰富的检察普法产品,增强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及自我保护的能力。


六、及时受理青少年咨询和投诉,建立与共青团组织及其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个案转介、工作会商、联合处置机制,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联系电话:0751-8558526

监督电话:12309

单位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