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制定《方案》全力服务保障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和谐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 2024-04-30 16:57: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日,市检察院制定《韶关市检察机关全面融入“百千万工程”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积极服务保障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和谐乡村建设。


《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保障农村政治安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公共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为我农村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方案》聚焦“百千万工程”对检察履职的新要求,明确四个方面10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刑事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平安乡村建设。要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发展的严重刑事犯罪,协同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要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优化乡村政务环境。三是强化生态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美丽乡村建设。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保护乡村公共利益;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强化护农助农责任,服务保障和谐乡村建设。要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农村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着力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促进农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


《方案》提出,要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十百千联动高质量发展计划”,全面提升检察干警涉农工作能力;要加大乡村治理检力投入,真正建强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进一步延伸农村法律监督触角,打通服务农民“最后一公里”;要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全面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深度应用,让农村群众反映诉求“少跑点”,让检察服务“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