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守护长征文物

发布时间: 2025-10-15 16:40: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的相关要求,乐昌市检察院聚焦长征文物保护中的短板和薄弱点,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让饱经岁月洗礼的长征文物焕发新颜


今年4月,乐昌市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相关文物损坏线索。为全面掌握辖区内长征文物保护状况,乐昌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调取了长征文物保护清单,从指挥所旧址(祠堂)、会议旧址(书院)、行进路线等与村居密切相关的文物点切入,对保护现状欠佳的节点建筑开展实地调查与无人机航拍取证。


调查发现,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存在电线裸露混搭、墙体渗水脱落、建筑内环境脏乱等管护不到位问题;部分场所未配备消防器材、保护范围内堆放木柴等可燃物,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同时,由于缺少红色革命遗址标识及相关介绍,文物所承载的革命传统教育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检察机关联合村居力量开展文物保护现场调查)



为凝聚共识促进协同履职,乐昌市检察院就长征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座谈,共同分析现状、研商对策,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就下一步履职方向达成一致意见。随后,乐昌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及乡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革命遗址历史风貌,全面履行文物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组织280人次摸排全市文物保护状况;对不可移动文物建筑本体进行修缮,改善排水系统、清理周边环境;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文物消防隐患攻坚整治工作,有力消除各保护文物消防隐患;规划设计红色革命文物史迹牌,开展文物保护宣传12场次。


2025年9月,乐昌市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邀请文物保护责任人及村居群众代表共赴涉案长征文物点,实地查看整改成效并进行现场评议。参与人员一致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已依法全面履职,相关长征文物得到妥善管护,红色革命遗址旧貌“焕然一新”,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对检察机关履职质效提出更高的目标和要求。接下来,乐昌市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工作为契机,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牢固树立文物保护“一盘棋”思想,助力形成文物保护新格局,通过高质效检察履职促进红色资源保护,以“检察蓝”赓续红色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