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检解民忧,锦旗传温情 ——当事人向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赠送锦旗

发布时间: 2026-01-14 15:19: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一声致谢,一份担当。2026年1月9日,行政赔偿案件当事人刘某某专程来到市检察院,将一面印有“公正廉明捍法治,担当作为护民心”的锦旗,郑重送到检察官手中,以最质朴的方式向市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合法权益表达诚挚谢意。


案件起因于2018年5月的一起执法纠纷。刘某某因与环卫部门发生争执,某行政机关到场处置,在执法过程中,刘某某左手腕部受伤。后经鉴定,刘某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案件随后进入司法程序,历经一审、二审,法院虽判决确认案涉执法行为违法,但认定刘某某需自行承担50%责任。刘某某不服生效判决,遂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全面审阅案卷、梳理案件争议焦点,重点围绕执法程序合法性及责任划分比例等问题开展调查。经过深入审查,检察官发现原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责任承担比例上,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2024年3月,市检察院依法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省检察院经审查后采纳意见并向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最终,再审法院采纳抗诉意见作出改判,刘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与期待。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持续坚持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