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规定的选任条件和程序,经推荐、审查、公示,现增补罗运标等14名同志为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名单附后)。任期两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任期至2025年9月28日。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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