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捍卫军人合法权益——韶关市检察机关持续推动军地检察协作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 2023-07-31 18:31: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韶关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军地检察协作,依法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助力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环境。

  构建公益保护常态化协作沟通联动机制,形成保护合力。2023年3月,根据省检察院工作部署,韶关市检察院与广州军事检察院、韶关军分区、韶关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签订了《关于建立军地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案件办理范围、线索管辖和移送、健全常态化协作沟通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为实现强国强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韶关市检察院与广州军事检察院、韶关军分区、韶关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签协作机制)

   

  监督落实军人军属优先优待,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环境。为进一步完善拥军优属的措施,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韶关市两级检察机关重点关注公共医疗行业、交通运输业、文化和旅游业落实拥军优属政策不到位的情形,2021年以来,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立案13件。如武江、翁源、新丰等县(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一些公共场所未设置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先标识、未落实军人军属优惠优待政策等情形立案,督促有关部门整改,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相关行政机关及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方的意见,并通过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有关部门形成保障军人群体利益的共识,承担拥军优属的社会责任。相关部门均在检察建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整改,依法完善了优先标识,落实了优待政策,军人群体的尊荣感得以有效维护。

  

 

(车站整改前)

    

    

   

(车站整改后)

      

    

  推动完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措施,捍卫英雄烈士荣誉尊严。2021年以来,韶关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联系,充分掌握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红色革命资源基本情况,摸排相关资源遭受破坏的线索,全市立案28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今年清明节前,韶关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英烈设施保护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跟踪监督英烈设施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实地走访了解,“专项行动”期间办理的案件均已整改完毕,英烈设施修缮、管理和维护整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部分地区将烈士纪念设施的专项管护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烈士纪念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柑梓园革命烈士纪念碑整改前)





(柑梓园革命烈士纪念碑整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