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到位”确保“三打”工作出成效

发布时间: 2012-11-08 00:00: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

“四个到位”确保“三打”工作出成效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充分发挥反渎职侵权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三打”工作,查办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渎职系列案,“三打”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截止10月31日,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共立案查处充当欺行霸市保护伞案件19件20人,侦结15件16人,提起公诉10件10人,不起诉2件2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5件5人;立案查处涉及商业贿赂案件17件18人,侦结18件18人,提起公诉12件12人,不起诉2件2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0件10人。

一、组织领导到位,确保统一认识。一是高度重视,有效动员部署。市检察院反渎局及时向基层检察院反渎部门传达省检察院、市委和市检察院的“三打”工作要求,全面动员部署,切实增强反渎部门开展“三打”工作的政治敏感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成立组织机构,出台实施意见。成立反渎部门“三打”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办、参办和统筹协调充当“保护伞”渎职犯罪案件。

二、沟通指导到位,确保打出成效。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共识。市检察院反渎局主动加强与市纪委、市公安局、市三打办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强化双方沟通、信息通报、办案协作等机制。二是撰写三打信息,辅助领导决策。认真做好“三打”数据、信息的报送工作,辅助领导决策。如市检察院反渎局撰写的《关于我市检察机关查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非法开采中涉嫌违法犯罪情况的报告》,得到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是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办案质量。市检察院反渎局加强对全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三打”案件的统筹协调,强化对基层检察院重大、复杂、涉及面广、阻力大的保护伞案件的业务指导,确保案件质量。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开展。市检察院反渎局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反渎部门“三打”工作的督促检查,帮助分析案件线索、查找问题、督促落实责任。

三、统筹谋划到位,确保打击力度一是发挥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继续推动“大兵团作战”办案方式,组织专案行动,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协同作战,强化上下两级检察院联动一体化办案。二是突出打击重点,严肃查处大要案。以依法严厉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充当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保护伞大要案为重点,迅速组织开展办案行动,及时查办了一批大要案。三是积极服务大局,坚决深挖“保护伞”。针对某些行业领域暴露的突出问题,重点选择社会反响大、群众普遍关注、涉及民生利益的线索,与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如针对韶关矿产资源丰富、非法开采猖獗的现象,围绕相关监管部门可能存在失职渎职、收受贿赂等问题,查办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非法开采保护伞系列案,立案侦查渎职案件6件7人、受贿案件6件6人。

四、研究部署到位,确保打建结合。一是运用检察建议,发挥督促规范作用。如针对公安干警充当赌博违法犯罪保护伞系列案中发现公安机关在队伍管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向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得到对方高度重视,取得良好效果。二是注重打防结合,落实宽严相济。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主动坦白交代问题,涉案金额小、情节轻微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或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三是积极做好警示教育,提高预防针对性。把充当“保护伞”的公安干警作为警示教育典型,在办理案件期间,联合市纪委、市公安局同步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警示教育,积极协助拍摄警示教育片,剖析犯罪原因和预防对策,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