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以案说法,打造平安交通

发布时间: 2013-03-28 00:00: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当庭以案说法,打造平安交通

——仁化县检察院组织驾校学员旁听交通肇事案庭审

 

321,仁化县检察院在该县交通局和人民法院的配合下,组织当地驾校教练、学员等50多名人员对提起公诉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全程首次旁听,拉开了对该县驾校培训学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和预防警示教育的序幕。当地电视台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录制,并在庭审后采访了被告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今年以来,仁化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交通肇事案及危险驾驶案占总受案数的41.18%,同比上升了32.55%。经统计分析发现,造成此类案件的基本原因是醉酒、无证、超速驾驶。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减少和遏制交通肇事等同类案件的发生率,该院积极创新预防犯罪警示教育模式,决定组织驾校学员旁听交通肇事案件,接受庭审警示教育。

此次旁听的案件,是由于被告人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造成一死、一轻微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庭审中,公诉人当庭以案说法,重点宣传了“严禁酒后、无证、超速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解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新增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法规,警示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庭审后,被告人陈某某接受记者采访时告诫大家不要违反交通规则,他说:“我现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无证、醉酒驾驶对我的家人及被害人一方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希望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不要像我一样无视法律,最终害人害己。”

此次庭审警示教育,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增强了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行车的警觉性,使广大群众真正理解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此次庭审警示教育也全面深化和拓展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