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检察院:“三大转变”助推反贪工作

发布时间: 2013-04-02 16:38:08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乐昌市检察院:“三大转变”助推反贪工作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已正式实施,对反贪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乐昌市检察院对接新刑诉法,重点做到三大转变,推动反贪工作创新发展。近日,就在立案侦查黄某某涉嫌私分国有资产一案中,着力更新办案模式,推进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试水镜头下的审讯,练兵效果较好,取得了反贪工作的开门红。

一是推动从偏重独立办案向统合内部资源联合办案转变,不断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近年来,韶关市检察院积极推进全市侦查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不断整合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反渎办案资源,集中力量联合办大案,逐步完善“市院主要负责案件的突破,各基层院主要负责案件线索的初查和证据材料的完善”的新办案模式,减轻和消除基层检察院的办案阻力,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办理黄某某涉嫌私分国有资产一案,该院积极贯彻侦查一体化机制,迅速突破了案件。

二是积极转变侦查方式,从偏重依赖口供办案向全面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证实犯罪转变。该院坚持把初查作为办案工作的攻坚阶段,力争在初查阶段获取主要证据,推动侦查办案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转变。在立案前,狠抓案件线索的评估和分析,选准突破口,制订详细可行的初查工作方案,认真、细致的开展外围证据的收集工作。该案侦查人员还认真学习了国企转制有关政策法规,为案件侦查打好底子。随后,及时调取了涉案企业的全部材料及相关转制资料,仔细核查涉案企业近十年的每一笔账目,并将可疑项目一一摘抄、复印、整理、分析。在斑驳复杂的证据材料中,犯罪嫌疑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事实就清晰地浮出水面。

三是积极推动办案工作向综合运用科技手段转变,把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落实到审讯全过程。该院坚持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把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落实到办案区讯问和看守所讯问的全过程。在审讯中,审讯人员充分运用审讯技巧,在恰当的时机出示相关证据,一举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使其在主动承认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事实的同时,还交代了收受贿赂犯罪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