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公开听证,让无障碍设施“无障碍”!

发布时间: 2021-11-12 17:35: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无障碍设施建设
体现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程度
检察机关积极行动
开展无障碍公益诉讼
激活公益保护机制
破解九龙治水难题
推动无障碍理念深入人心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十四五”规划纲要“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政策体系”的要求,近日,韶关市检察院结合省检察院关于开展跨行政区划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联合广东省乐昌中山地区检察院召开无障碍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韶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宋良锋主持,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市住管局代表、市残联代表、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等参会。


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听证会的目的、议题及焦点问题。案件承办检察官以图片的形式介绍了基本案情,并就相关证据材料、法律法规、案件处理意见等进行了阐述。检察官认为,韶关市解放路附近人行天桥无障碍设施缺失、盲道铺设不连续、坡道过陡以及扶手处玻璃挡板未及时维护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广大市民特别是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安全。

市住管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阐述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并表示下一步将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凝聚合力,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辖区内无障碍设施建设。

市残联表示,全市肢残人士占残疾人总数比重较大,解放路人行天桥虽设有坡道,但设计不符合无障碍设施的规范要求,肢残人士无法使用,新天桥建设无法满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需求,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听证员结合检察官通报的案件情况,认为解放路人行天桥影响了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通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相关行政机关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国家赋予的法定义务,联合相关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改进优化。检察机关程序正当,建议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经过充分讨论,听证会达成一致意见:希望行政机关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作出切实可行的计划,与有关部门凝聚合力,推动韶关市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化建设。

此次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的召开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而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关系到特殊群体能否平等、安全参与社会生活。下一步,韶关市检察机关将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本次听证会评议合议,依法办理此案,努力让无障碍设施“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