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公益诉讼案件,守护好公共利益

发布时间: 2021-05-11 11:26: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近日,韶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宋良锋率队赴乐昌专题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乐昌市副市长邱才郁,乐昌市检察院检察长赵春生,韶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粤以及乐昌市相关行政机关、镇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乐昌市检察院检察长赵春生介绍乐昌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乐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胡远峻就乐昌市云岩镇废砷矿区污染一案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作详细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案件线索排查、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加强部门联动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

邱才郁副市长表示,乐昌市相关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污染综合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生问题上加大合力。

宋良锋副检察长指出,韶关市委高度关注云岩镇废砷矿区污染一案的办理进展情况,韶关市检察院党组对此十分重视,曾伊山检察长亲自部署指导案件推进工作,要求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动,把调查取证工作做稳做实,确保案件质量,切实体现为民办实事的成效。宋良锋副检察长同时指出,乐昌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体现了乐昌市委市政府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体现了乐昌市检察院党组的重视以及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履职中的用心用力。

针对下一步工作,宋良锋副检察长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认真落实韶关市委交办的重点工作,推进云岩镇废砷矿区污染一案的办理,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办案中遇到重大情况或疑难问题,要向上级检察院多请示、多沟通;三是强化人员配置,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