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法治宣传促改造 检察履职为人民

发布时间: 2021-06-09 09:39: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乐昌中山地区检察院结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职能,由院领导带头、业务骨干积极参与,为乐昌监狱服刑人员开展送法下监区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活动分“普法释理、反面警示、正面引导、调查研究、保护救济”五个主题,着力帮助服刑人员重塑自我,助力监狱规范监管。
★详析服刑困惑,释法说理点迷津。如何判断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中关于“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及争取减刑假释机会是服刑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在新入监服刑人员法治宣传课上,该院检察长潘全民结合派驻监狱检察院工作职能,向新入监服刑人员普及相关法律规定,着重介绍了“扣分多、狱内改造表现差、不积极履行财产性判项、伪造虚假奖励材料”的后果,以及“确有悔改表现”认定的主要因素,教育新入监人员积极改造、努力争取减刑假释机会。针对如何理解“可以减刑”,潘检结合实际案例说明“可以减刑”所需考虑的综合因素,形象生动、深入浅出地点明了不同情况对减刑结果的不同影响,解答了服刑人员对“减刑是否公平”的疑惑。 
★严筛反面典型,预防犯罪敲警钟。为不断增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安心改造的意识,该院副检察长潘学贤以监狱服刑人员行贿、故意伤害、破坏监管秩序、脱逃等常发、多发的狱内再犯罪实例,鞭辟入里地分析了狱内再犯罪所产生的“数罪并罚、减刑假释间隔期延长、取消考核奖励分”等严重后果,告诫服刑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维护监管秩序,安心接受改造。  
★讲好回归故事,积极改造迎新生。在即将刑满释放服刑人员法治宣传课上,199名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聚精会神地听着冯日田检察官讲故事,只因故事中的主人公韦某和肖某东也曾同他们一样是乐昌监狱的服刑人员,但二人通过在服刑期间努力学习机电维修、一线操作等技术,还未出监就在招聘会上被企业聘为高薪技术员。冯日田检察官通过正面典型引导服刑人员积极改造、学习技术、刻苦钻研,争取出监重塑人生、勤劳致富、回报社会。听到检察官最后一句“这二人都是经过时间的积累才有日后的成就,请相信,只要你们把刑期当学期,学好做人的道理,学好文化和技术,社会就不会抛弃你们”,现场服刑人员深受触动。
★精选问卷题目,监督纠正促规范。该院结合乐昌监狱实际和日常工作经验,精心设计调查问卷,问题内容涵盖了即将出监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思考、监狱警察是否文明执法、狱内服刑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监狱管理是否规范、救济渠道是否畅通等多方面。检察官对回收的199份问卷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原因、查找对策,对反馈监狱执法存在的问题予以调查监督纠正,对监管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监狱提出改进意见,不断促进监狱规范管理,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畅通救济途径,控申维权保公正。为保障司法公平公正,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潘全民检察长在为服刑人员上法治教育课时,详细介绍了举报申诉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并强调“如认为法院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服刑人员可通过正当途径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违法犯罪线索,可以向监狱纪检监察部门或派驻监狱检察院举报。”截至目前,该院对于通过检察信箱收到的22封服刑人员信件,均在7日内作出了回复,并分类做好整理和登记,对属于本单位管辖的申诉举报情况已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线索已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切实做到了“件件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