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全面从严治检的思考与对策

发布时间: 2020-01-06 21:14: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旗胜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护人民的重要使命。基层检察院只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廉洁从检、从严治检,才能在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做到自身硬、自身正、自身净,才能出色地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使命。围绕本次调研课题内容,课题调研小组一行到挂点的翁源县检察院开展调研,收集一手资料,同时,结合近几年开展基层检察院巡察活动的情况进行分析下面就如何加强检察院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全面从严治检,谈谈本人的一些思考和对策

一、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中共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的部署,2017年开始,市院每年选取两个基层检察院进行巡察,并于隔年进行巡察“回头看”,目前,已经对六个基层院开展了巡察,并对其中四个基层院开展了巡察“回头看”,从巡察及巡察“回头看”的情况以及每年与基层院检察长开展谈话提醒的情况看,我市基层院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思想上不重视,认识不到位。一些同志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公诉、侦监、民行等业务才是硬任务,导致片面强调抓业务,忽视党风廉政建设;有的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院党组和检务督察部、纪检监察组的事,与己无关,漠不关心;有的院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个别部门负责人对肩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难以将责任落到实处;还有的人认为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政治部的事情,等等。由于以上模糊认识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基层院无检务督察机构,人员业务能力弱目前,除黄岗、中山两个派出检察院外,我市现有的10个基层检察院均没有设置检务督察部门,在人员的配备方面,只有南雄市院和始兴县院设有纪检组组长,其他院的检务督察、纪检工作负责人大多为政治部主任,个别为检委会专委、办公室主任或研究室主任,有的基层院纪检工作由副检察长分管,下面只纪检专干。人员不足,职责不清,工作难以落实,加之纪检专干更换频繁,业务不熟,难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方面存在的问题。存在没有制定清单、清单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混淆、清单内容存在复制粘贴、清单序号不连接等问题,从这几年巡察的情况看,好几个基层院都出现过这些问题,可以说是一个共性问题。

(四)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按照制度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组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但从巡察及调研的情况看,仍有个别基层院没有按制度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或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个别基层院还存在虽然召开了相关会议,但会议内容记录过于简单或将会议情况记录在党组会议记录本上的问题

(五)“三个规定”知晓率不高。“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从市院巡察组对基层院开展巡察中收回的调查问卷显示,问卷调查表其中一项“你院对插手或过问具体案件情况有无登记报告”,认为“不了解”的占24%,个别干警甚至还认为“没有”。这个比例还是较高的,也是一个共性问题,相当于全院有四分之一的干警不知道、不了解“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及报送要求

(六)逐级谈话提醒工作开展不规范。个别基层院谈话提醒缺少《谈话提醒建议审批表》,部分《谈话提醒记录表》中的“谈话内容”、“谈话方式”选项未勾选或勾选错误,个别无签名或出现谈话内容复制粘贴现象等。

(七)检务督察形式单一。大多数仅是对干警上下班考勤、会场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而对财务、人事、司法规范方面特别是执法办案方面的监督力度不够。同时,虽然开展了综合性的检务督察,却没有制作《检务督察现场记录表》。

(八)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方法不多。对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历来是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问题,主要表现为监督方式方法不多,甚至出现监督空白,如个别基层院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规范,出国(境)证件登记台账出现漏登情况、出国(境)人员回来后上交证件未填写《出国(境)回执单》等。

(九)党建工作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从近几年巡察的情况看,个别基层院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党务工作人员基本都是兼职,党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党建工作形式较单一,党支部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相关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腐败是国之大敌、党之大敌、民之大敌,党风、政风的好坏,事关人心向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确保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领导干部尤其是检察长必须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自觉做好责任制的落实,纠正一些模糊认识,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两个责任”的落实

(二)增设编制,配齐人员

在基层院增设检务督察机构,配备员额检察官担任检务督察干部,检务督察干部素质如何,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检察队伍自身建设乃至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作为检务督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检察人员能否认真履职,是否违反检察职责等工作,如果不具备过硬的政治思想及精湛的业务技能,是难以胜任本职工作的。检务督察干部要做到敢于监督的同时,还要善于监督,只有敢于监督,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才能树立起工作的信心;还要善于监督,讲究科学的监督方式方法,制定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才能实施有效监督。此外,还要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加强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从检行为 

1、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抓好落实。在贯彻落实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分管院领导、部门领导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要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要把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贯彻落实的目标和要求。

2、落实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议制度,院党组要定期听取检务督察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研究和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3、加强“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2019年高检院制定的《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起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要使“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落地生根,一是要加强“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对于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不如实填录所要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全面如实记录并报告有关情况。二是要通过检察院“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同时,设立举报邮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三是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生领导干部、内部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案件当事人等违纪违法问题,并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的,要坚决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4、规范逐级谈话提醒工作。建立谈话提醒制度,制定谈话提醒工作规则(办法),明确实施提醒谈话的主体、对象、审批程序、谈话程序、谈话结果的跟踪反馈等内容,做到提醒谈话有据可循。对检察队伍中发现的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方式做到防患于未然

5、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对基层检察院而言,检务督察是落实从严治检要求,有效规范检察干警廉洁从检和公正执法,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树立检察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之一。要丰富检务督察的内容和方式,不仅督察制度建设、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尤其还要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督察,规范检务督察的方法步骤:一是加强制度督察,抓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二是加强人员督察,通过专项督察、现场督察、暗访督察等形式,对干警的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检容检貌、节假日值班等方面进行监督检察;三是加强办案督察,对办案程序和实体、执行检察纪律等情况开展日常督察,确保案件质量,

6、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工作。聚焦“六大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细化监督内容,着重发现和纠正检察干警在“八小时外”活动中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抓早抓小,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建立报告制度,检察干警按照规定和要求,区分情形上报各类个人重大事项。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贵在经常,重在日常,要多层次多角度了解检察干警的所思所想,经常开展家访,关注关心干警的家庭情况、业余生活及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7、加强党建工作。要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检的要求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中去,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一是抓好政治学习,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先锋意识,强化党性修养;二是注重发现、挖掘、宣传机关党建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党建促队建;三是不断创新党组织活动的载体,增强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号召力。四是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并加强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只有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敢于刀向内,筑牢制度的“篱笆”,用严的纪律管好人,用严的制度用好权,才能更好地推进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