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波莅韶专题调研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9-21 11:48: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7月17~18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波率省院第四调研指导组到韶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指导调研工作,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履职办案、线索摸排、诉讼监督、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题指导。

  在专题调研会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温洁麟从注重提高站位、注重组织领导、注重机制推动、注重立足主业、注重宣传发动、注重教育警示等六个方面汇报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武江区院检察长邵林、浈江区院检察长李亚军作为区院代表,以问题为导向分别汇报工作情况。 

  会上,金波对韶关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政治站位高,措施及时全面有效,办案打击有力,指导工作有力,监督工作有力,宣传发动有声有色,检察队伍管理到位等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五个“进一步”的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专项斗争作为搞好队伍建设的抓手、带动检察业务工作的载体;二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特别是涉黑案件办案力度,深挖“保护伞”等线索;三是进一步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形成打击共识,提高成案率;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跟踪落实线索,打狠要以打准为前提;五是进一步加大办案协调力度,做好捕诉衔接、公检法衔接,用好法律资源,最大程度发挥体制机制作用。 

  为及时解决我市办理涉黑涉恶案件遇到的疑难问题,金波一行特前往乳源县院,与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骨干座谈。金波从道理、法理、法治理念等方面阐明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案例逐一点评,对存在的办案疑惑一一回应。金波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符合立法精神,符合党心,顺应民心,甄别黑恶势力犯罪时要抓本质特征,从立法精神、罪名、专项斗争目的意义予以综合把握。金波强调,办案要实事求是,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不拔高、不降格。金波还要求办案人员多走出办公室,向侦查部门学习,了解侦查过程,拓宽视野。座谈会由市院副检察长李再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