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敲黑板,划重点,来看 扫黑除恶知识点

发布时间: 2018-09-21 14:39: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敲黑板,划重点,来看

扫黑除恶知识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关于扫黑除恶,韶检君给你划重点:

1、开展时间

3年,2018123日至2020年底。

2、工作目标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3、总体要求:

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4、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5、十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重点

 

6、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

1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7、什么是“恶势力”?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8、什么是“恶势力犯罪集团”?

恶势力犯罪集团是符合犯罪集团的法定条件,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恶势力犯罪组织。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9、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10、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

1)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快捕、快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2)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事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3)深入发掘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衔接,及时移送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4)结合办案加强检察建议和预防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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