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出动组合拳 齐心亮剑扫黑恶

发布时间: 2019-08-01 12:50: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一直以来,韶关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重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形成强大打击合力,全力以赴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一、建立机制强协作,有章可循不推诿。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之初,迅速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衔接工作的通知》,随着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陆续联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衔接配合工作意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协作工作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衔接配合工作意见》《韶关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办法》等,从数据对接、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同步联动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公、检两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规范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衔接工作。
    二、提前介入百分百,引导侦查不懈怠。为及时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侦办案件质量,公安机关在集中收网后即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检察院,检察院至少于刑拘期限届满前10日提前介入,且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做到100%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呈捕前、批捕后、移诉前三次书面引导,并详细列出引导侦查取证提纲,向公安机关提出有针对性的补强证据建议,遇重大情况随时介入,共同解决好此类案件重点难点问题。市检察院现已抽派业务骨干组成专责小组8个,如在提前介入“4·13”黄某芳等人涉黑专案时,累计向公安机关提出八十余条引导侦查取证意见,均被采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效果良好。
    三、把准战机勤沟通,及时解决见实效。为避免贻误战机,公检两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座谈会,就办案中遇到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统一标准等进行研讨,或就衔接工作中问题进行沟通。如7月29日,市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在温洁麟常务副检察长带队下,主动对接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就落实侦查终结前询问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工作,加强信息对接,多地联合侦办案件侦查人员身份证明等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市公安局谢玉田副局长及各专案组代表参会,公检双方在会上迅速达成工作共识,市公安局、市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将统一信息出口,密切沟通,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