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 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发布时间: 2017-10-30 15:51: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 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韶关市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

   

10月27日,韶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伊山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黄岗地区、乐昌中山地区派出院检察长,市检察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学习会上,中心组主要成员依次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中共广东省委和中共韶关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以及十九大报告摘要。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畅谈了学习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会议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关乎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关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报告提出新思想、布局新战略、设定新目标,开启新征程,明确回答了我们要走什么样的道路、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实现什么样的发展、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做出什么样的贡献的时代命题,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光芒,凝聚着全党的智慧,顺应了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引领着伟大复兴的美好未来,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和核心指针。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目标,结合韶关检察工作实际,在领会精神中凝聚思想共识,在把握实质中明确工作方向,在深化认识中找准着力点。具体来说,要做到“六个紧紧围绕”,即:紧紧围绕十九大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政治要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十九大关于“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战略部署,全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韶关主动融入珠三角、实现振兴发展保驾护航。紧紧围绕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战略部署,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紧紧围绕十九大关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战略部署,着力抓好各项执法办案工作。紧紧围绕十九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战略部署,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推动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和其他改革措施落地生效。紧紧围绕十九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十九大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学习,落实“一岗双责”。全市两级院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带头学习、以上率下,在全市检察系统形成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良好局面。各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全市两级院要以党支部为单位,把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与“党员学习日”“党日活动”结合起来,将学习十九大精神与“两学一做”结合起来,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教育全体党员把“四个意识”根植心中,着力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全市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地推进学习和工作。要把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同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同党员队伍建设、检察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融入办案、融入日常,落到实处,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