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2-04 16:27: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30日在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伊山

 

各位代表:

我代表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韶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目标,忠诚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韶关发展大局,以更高政治站位强化检察服务

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检察工作放在韶关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一)坚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确保检察工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全员下社区参与一线防控工作,组建“党员志愿者突击队”日夜坚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对涉疫案件百分百提前介入,批捕50人,起诉75人。曲江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入选最高检首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三)落实“六稳”“六保”护航民营经济。立足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依法经营、权益保障等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在办案中坚持打防并举,对案件处理可能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审慎批捕、起诉,共对15名微罪企业经营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对3人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努力将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精准发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护航金融安全,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1高压打击金融犯罪,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7推动强化源头治理;助力脱贫攻坚,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司法救助2案件,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70个贫困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16万余元。市检察院联合仁化县检察院办理的麦某娣等5人司法救助案被评为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服务脱贫攻坚精品案件”;推动绿色发展,持续发力污染防治工作,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1,挽回生态公益损失756万余元。牵头召开韶关、清远、赣州、郴州三省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3联席会议,合力助推北江中上游区域绿色发展得到中央、省、市众多媒体的持续关注和跟踪报道。该协作机制获评2020年度韶关市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二、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以更大检察担当守护善美韶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己任,为建设平安韶关、法治韶关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

(一)胜利收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六清”4工作部署,紧扣“长效常治”目标任务,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做到百分百提前介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涉黑恶犯罪680人,起诉770人,圆满完成“案件清结”任务,随案移送涉黑恶资产4.99亿元。坚持“扫黑”与“打伞”并重,严格落实“一案三查”5,向有关机关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165条。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起诉118人,同比上升29.67%。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推动建立“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9个,对19名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开展心理援助25人次。深化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36人,不起诉42人,附条件不起诉612人。紧盯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7的监督落实,做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8和强制报告制度9,筑牢校园防性侵保护网。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的100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举办法治宣讲活动133场,覆盖人数4.9万余人。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0应用尽用。切实承担起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的主导责任,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从宽条件的轻罪案件,提出精准从宽量刑建议;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涉黑恶等重罪案件,该严则严,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检察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健康运行。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766人,适用率达81.7%,上诉率降低到6.96%,案-件比11降低到1:1.44,进一步减少了社会对抗、化解了社会矛盾。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成服务群众的“便民直通车”。共审查处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等各类信访1547件,积极采取领导包案、检察长约访接访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做好及时反馈、释法说理工作,日内程序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均实现100%。针对一批群众诉求强烈、息诉难度大或疑难复杂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参与公开听证,以听证促公信,化解上访群众多年“心结”,最大限度消除戾气和对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聚焦强化检察监督,以更优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耕“四大检察”12“十大业务”13,全面强化检察监督,大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做优刑事检察。依法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164人,起诉3109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贩卖毒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16件,监督撤案44件,纠正漏捕112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15活动和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9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421进一步加强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检察监督工作,对监外执行监管活动提出书面纠正670件。完成对英德监狱的交叉巡回检察14,推进监狱规范执法。

(二)做强民事检察。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并重,审查各类民事申诉案件11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提出抗诉3件,提请抗诉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105件,全力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审查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3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

(三)做实行政检察。深入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15,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建立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线索2019条,立案340件,办结169件,提出检察建议38立案数同比增长27倍。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7,立案112件,提起诉讼21件,通过公益诉讼追偿经济损失826万余元。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办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追缴惩罚性赔偿金70万余元。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域国有财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追回国有财产64万余元。督促郑某某、邓某某环境侵权民事公益诉讼案损害赔偿金异地执行到账,打通民事公益诉讼跨地区执行“最后一公里”。强化检察监督刚性措施,把落实公益诉讼制度纳入2020年韶关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督促各级行政部门重视加强公益保护和民生守护。

)持续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协作,受理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63人,起诉29人。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侦查权,调查核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12条,立案侦查4人,移送审查起诉2人,移送审查不起诉4人。在保护公民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和推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应有作用。

四、聚焦守初心担使命,以过硬要求锻造检察铁军

认真落实“五个过硬”16要求,以党建促队建,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夯实检察事业“立身之本”。

(一)狠抓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员轮训和专题网络培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狠抓新一轮“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联系实际、常学常新,确保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二)狠抓业务能力建设。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调整培训模式,通过网络培训、以案代训、以赛代训、联合高校举办检察官业务提升研修班等形式,开展各类业务培训30余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培训的工作部署,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检察干警“全员学”、线上线下“同步学”的方式,迅速掀起全市检察机关民法典学习培训的热潮。充分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促进检察官依法办案、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聘请法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金融保险等领域15名专家,建成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专家咨询库,借助“外脑”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

(三)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开展系统内巡察和检务督察,对南雄、新丰检察院开展巡察,对武江、仁化检察院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浈江、曲江、乐昌、始兴、乳源检察院开展专项督察。加强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三个规定”17要求,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联席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制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管厚爱促队伍作风建设。

(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强基导向”,选任基层检察院检察长2人,顺利完成基层检察院班子副职异地交流工作,进一步优化基层队伍结构。部署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18建设和“一院两品”共建共享19工作,统筹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有序开展检察干警职务职级套改晋升工作,激发队伍活力。

五、聚焦主动接受监督,以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公信

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及时办结反馈意见建议。加强走访联系各级人大代表,邀请参加观摩庭审、听证、接访、检察开放日等检务公开活动40余场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

(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座谈、参与案件公开审查等。充分借力政协委员在各自专业领域的优势,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更好发展。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联合市司法局制定下发《检察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施细则》,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23次。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799条、法律文书2108份、重要案件信息177条。最大限度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向律师提供电子卷宗1.8万余,并在全省范围内开通律师跨区域阅卷通道,网上办结辩护与代理申请44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及时向社会通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成效。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500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院“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殊不平凡,全市检察机关戮力同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15个集体、43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市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科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室获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多名干警荣获“广东检察先锋模范”“第九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有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能力还需加强,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一定差距,助力“六稳”“六保”的办法还不够多。二是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司法办案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专业化建设仍然在路上,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研究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关山飞度,大道笃行。2021年是“十四五”时期开局起步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干劲,强化新时代检察监督,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实现韶关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以更大作为护航韶关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围绕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资源资产价值化、招商引资等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以更实举措融入国家治理现代化。抓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加强财产刑执行检察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保障民法典实施为重点,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健全对不服生效民事裁判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机制,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韶关和法治韶关。

三是以更担当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办理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逐步实现疑难、复杂监督案件听证常态化,将心比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长接访等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加注重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是以更高标准争创检察工作新业绩。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障,优化“党建+业务”工作方式,升级智慧检务建设,进一步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大力培养办理新型案件的业务骨干,全力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更有力措施抓实“三个规定”,一体做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各位代表,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更加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扎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