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2-01 10:02:00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130日在韶关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波

 

各位代表:

我代表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韶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政治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一是讲政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在监督办案中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14,确保新时代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以学铸魂,落实“三带一体”学习机制,引检察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学增智,开展“党建+检察工作现代化”主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79个并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坚持以学正风,检视整改问题9个,建章立制16;坚持以学促干,实施“破难题、促发展”“走前列、作示范”行动,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

二是促实效,深化党建业务融合。落实党建、队建、业务建设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机制,开展“一院两品”融合品牌创建、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以“党建+业务”打造优质“检察产品”市检察院再次入选“韶关市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荣获韶关市直机关“丹霞杯”工作创新创优竞赛二等奖仁化县检察院党建活动室获评“广东检察系统党建工作示范阵地”。

三是守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进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衔接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受理监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86人,起诉69人,有罪判决率100%。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坚决清除司法系统“害群之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办案组获评“2022年全省职务犯罪检察业务优秀办案团队”。

二、聚焦服务大局,助推绿美韶关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护航重大战略实施。围绕市委“363”工作安排,制定《韶关市检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绿美韶关生态建设、助推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职服务韶关绿色发展。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十百千联动高质量发展计划”,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生态检察助力绿美韶关建设”活动,联合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制《韶关市“卫地2023”专项监督行动方案》,共同打击破坏林地资源犯罪,批捕15人,起诉31人;办理环资类公益诉讼案件260件,追偿生态环境公益损失1.48亿余元,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乐昌市检察院办理的李某27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1人被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评为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

二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成立维护政治安全工作专责组,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守好守牢广东“北大门”。坚持“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批捕1763起诉3415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不批捕1067人,不起诉667人,适用率88.81%。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54人,扫黑除恶考评得分全省检察机关排名前列。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410人,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谢某辉、邓某范等人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2.48亿元持续提升平安建设效能,市检察院获评平安韶关建设先进集体

三是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邀请市中级法院、人社局、金融局、应急管理局和自然资源局加入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扩充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完善评估费用标准,办理合规案件10件,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4人,浈江区检察院办理的欧阳某、丘某假冒注册商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广东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坚决守好经济安全底线,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3人,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陈某翔集资诈骗案,涉及被害人170余人,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7年。推进反洗钱三年行动,1人获评全国2022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四是强化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求,积极运用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围绕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5份,防范解决社会治理问题和违法犯罪反复多发问题。市检察院获评韶关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表现突出单位协助市委平安办、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将检察建议回复和落实情况纳入平安韶关、法治韶关绩效考核,推动检察建议“办理”向“办复”转变。大力推进醉驾综合治理,起诉危险驾驶犯罪977件,占刑事案件总数37.22%,扭转近年来上升趋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动构建醉驾防控体系,开展法治宣传143场,覆盖6.7万余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人人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

三、聚焦司法为民,着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用心加强民生民利司法保障。坚决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12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11件,追偿公益损失598万余元,切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办理司法救助案216件,发放救助金221万余元。市检察院办理的钟某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加强支持起诉这项“民生工程”,支持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起诉讼20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办理涉民生民利行政监督案件364件,新丰县检察院督促民政部门撤销错误婚姻登记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检察监督案件

二是用情解决群众揪心事烦心事。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群众信访1987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复率均达100%。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压实首办责任、领导包案责任,领导包案100件,接访下访157次,绝大多数涉法涉检信访矛盾在检察环节依法妥善化解。大力推进检察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2827人参加听证,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办理疑难案件752件,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度和认可度。

三是用爱守护未成年人法治蓝天。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性侵犯罪,起诉相关犯罪155人,其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99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起诉144人,不起诉70人。落实特殊保护制度,开展心理疏导、测评15人次,犯罪记录封存140人。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63份,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多元化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主动协调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提供入学转学、身体康复、经济帮扶等全方位综合救助。联合市启航学校举办“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凝聚各方共识,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四、聚焦法律监督,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坚持“求极致”,刑事检察更加有力。持续优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或不立案理由247件,监督立案212人,监督撤案42人,纠正漏捕漏诉350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34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0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审查减假暂案件5728件,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5249件,全部采纳并整改到位;深化“派驻+巡回”检察,对英德监狱和全市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完成对仁化县、南雄市、乐昌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纠正违法违规问题1500余个,纠正脱管漏管420人,杜绝“牢头狱霸”“提钱出狱”“纸面服刑”等问题

二是坚持“精准监督”,民事检察更加有效。深入贯彻民法典精神,依法对民事生效判决、调解及执行活动等精准监督,审结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68件,提出抗诉1件提请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发出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55件,全部获采纳。加强恶意诉讼监督,市检察院就祺某传媒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放映权纠纷恶意诉讼系列案,发出9份再审检察建议,有力捍卫法律权威和尊严

三是坚持“一手托两家”,行政检察更加有为。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加大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力度,监督行政生效判决32件,纠正审判程序违法12件,同步监督行政机关11件,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坚持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彻办案始终,化解争议77件,推动案结事了政和。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36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卫生健康营商环境等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发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8件,监督解决行政机关怠于申请或怠于强制执行问题。稳妥推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办理相关监督案件8件,试点经验获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充分肯定。

四是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公益诉讼更加有益。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立案567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55件,起诉66件,起诉数在全省排第一,武江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噪声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稳妥拓展办案领域,与韶关军分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广州军事检察院联签《关于建立军地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强国强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构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招募志愿者259,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加强跨区域检察协同联动,参加“湘粤携手护山水、公益检察谱新篇”增殖放流活动,与江西省全南县、信丰县大余县等地检察院签订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同守护北江流域生态环境;与从化区、龙门县、佛冈县等地检察院联签《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联合保护机制》,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五、聚焦自身建设,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是全面提升队伍素能。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遴选检察官11名,6名检察官依法退出员额,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坚持“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标准,推动政治轮训全覆盖,轮训2391人次;开展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参训396人次;深化检校合作,联合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云南分院举办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参训人数500余人次。持续推进青年“培优”工程,选派年轻干部前往省检察院、西藏和东莞学习锻炼。

二是全面优化业务效能。坚持以最高检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抓手,着力提升办案质效43项业务指标达到或高于全国或全省通报值,在全省排名第五,12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精品案件。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97件,重点案件评查覆盖率100%,守牢案件质量底线。统筹部署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乳源县检察院与浙江大学签订检校合作协议,研发并运用3个法律监督模型成功办理30件监督案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8万余元。

三是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强化基层检察院争先创优意识,努力打造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仁化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武江区检察院“风度武检”品牌获评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持续抓实薄弱基层检察“脱薄”工作,乐昌市检察院“脱薄”经验省检察院推广。

四是全面深化从严治检。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做实严管厚爱,3名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被查处。制定《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措施》,对“四风”问题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深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市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重大事项839件,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登门走访、邀请视察、座谈交流等方式,主动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74人次;向市人大专题报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建议等工作向市政协认真反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提案。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推行“在线阅卷”业务,制作电子卷宗16457卷,办理律师网上阅卷193次,把“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发布案件信息5555法律文书52份。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748场次,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公平正义可“围观”、受评价、能感知。

各位代表,这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绩,先后19个集体19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9人获广东检察先锋模范、全省业务竞赛能手、先进个人等称号,11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相关单位、社会各界和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人员表示崇高敬意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还需走深走实,检察发展理念还要持续更新;二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还需进一步创新思路,服务举措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强;三是法律监督体系和机制还需不断完善,大数据赋能监督成效还不够显著,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还要不断推进;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存在短板,全面从严治检仍有薄弱环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针对问题,我们必将精准施策、奋力改进。

2024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紧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心任务,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抓实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和完善提升上下功夫,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护航韶关“生态立市、工业强市、县域富市”

一是更加坚定维护安全稳定。深入推进平安韶关建设三大工程,保持打击涉政类、严重暴力等犯罪高压态势,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守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助推醉驾等轻罪综合治理。持续提升检察建议刚性,推动检察建议从“数量”向“质量”转变,从“办理”向“办复”转变,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城乡基层治理。

二是更加坚定服务高质量发展。坚决守好经济安全底线,依法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举措,突出抓好涉众类经济犯罪追赃挽损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认真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化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履职,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精准对接“百千万工程”和绿美韶关生态建设法治需求,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好粮食安全,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是更加坚定保障民生民利。持续抓实司法救助、老弱妇幼残权益司法保护、维护食药安全等检察为民实事通过优化案件管理、监督制约、数字赋能等举措,统筹“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如我在诉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综合运用公益诉讼、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等手段,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从严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督促落实强制报告、从业禁止、入职查询等制度,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四是更加坚定强化法律监督。坚持依法能动、融合高效、双赢多赢共赢发展理念,促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着力推进刑事检察监督行稳致远,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度,做实做强行政检察监督,提升公益诉讼检察规范化水平。深入挖潜增强法律监督刚性的方式方法,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让公平正义在实体上、程序上更好更快实现。

五是更加坚定建强检察队伍持之以恒抓党建促业务,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辐射到办案一线。大力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提升队伍素质,激励担当作为,筑牢韶关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坚定不移抓作风守廉洁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履职特征。聚焦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推动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着力提升基层检察院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政策运用能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各位代表,我们的前途一片光明,但脚下的路不会是一马平川。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决议坚定信心、团结奋斗,继续爬坡过坎、攻坚克难,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检察事业新篇章,为韶关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