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性、法理、新丰源

发布时间: 2011-07-02 11:39:31 来源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石性、法理、新丰源

新丰县人民检察院   林炎钟  

   
    云髻山是新丰江的源头,润泽下游珠三角的万千民众,山上、江畔有石,质地奇特,远近闻名,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的新丰县,自然与山石江水结下不解之缘。

    对于山石、水源,当地人曾赋文颂之,但多只明其形未及其理,理即内涵,品山品水品神韵,也即品理。潮汕检察官常品茶论法,江浙检察官常品书明理,而新丰检察人偶谈石常能及于法,新丰县院的有几位前辈,对石头甚是酷爱,且深得其理,常能从法的角度诠释石的内涵,与其聊之,得益甚多,故撰文记之。

    石性,循法自然。石质坚,适时令,遵律度,《庄子•知北游》载:“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而石循此律,坚而不变。石性寓之于法,意为法应质坚而适时令,《韩非子•心度》载:“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诠释了法的石性,法令贵在稳定的延续性,朝令夕改则权威扫地。

    石性,刚正不阿。石以其宁静凝重、质朴坚贞、浩然正气而备受喜爱,《韩非子•有度》载:“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正是刚正不阿的石性写照。以石修身,以石悟法,成为一方检察人的哲思,从而在检察工作中,反贪反渎职,决不手软;审查逮捕,该捕则捕;审查起诉,不枉不纵,廉洁自律,不畏权势,做到“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石性,量衡分明。《管子•七法》载:“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 天平可谓法的形象表达,衡石之称其实是最古朴的天平法码,也即古代的称砣,管子以其来定义“法”,可以说是石性使然。法的本质就是追求平等的价值,而检察工作就是要把这一价值变为现实,秉公办事,廉洁清明便是这一价值的基本要求。

    水与石相益得彰,所谓“山无石不奇,水无石不清”,石能喻法,水可明法,法字最早的文字记载是甲骨文,乃水流之形状,寓民意也。

    “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民意不能违,唐朝时已经非常重视民意了,《唐律疏议》对民意的保障在整个封建社会中达到了最顶峰。治国当以法治,老子的无为之治那只不过是一种理想,孔子的礼治也触襟见肘,法家才是治国的保障,早在战国时期韩非子就说:“治民无常,唯法为治”,而法治当需以人为本,重视民意,法的本质特征之一便是人民意志性。

    法家集大成于战国韩国,以黄河文化为载体,新丰江源不过是小源,自然不能与黄河相提并论,但其本质却是相近的,两者对人的根本却是相同的,人的栖息地,总是倚山择水,饮水当思源,水为生活之源,百姓为社会之源,新丰江源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新丰检察当为新丰老百姓谋法益,而新丰检察人一直以来,以石的浩然正气,水的体恤民情,铸就了新丰检察的不朽灵魂。